各指标代建户:
为了顺利推进乐清市人民政府出让土地(2023)40号地块(原柳市镇后西村L-60[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地块[/url])项目建设,根据目前施工进度及《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委托代建意向书》《补充协议》的约定,现就交纳楼房建设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纳对象及金额:
1.一期指标每户需交第三期建设款500元/㎡,其中住宅面积约160.74㎡(住宅产权证面积约157.42㎡、公共分摊面积约3.32㎡),商铺1-3层面积58.24㎡(商铺1-3层产权证面积约57.04㎡、公共分摊面积约1.2㎡),地下室面积约64.8㎡(一个标准车位33㎡,1.7个车位,计面积56㎡,地下室公共分摊面积约8.8㎡),共计约283.78㎡,应交141890元(大写:壹拾肆万壹仟捌佰玖拾元整)。
2.二期指标每户需交第三期建设款500元/㎡,其中①住宅面积约133.805㎡(住宅产权证面积约131.045㎡、公共分摊面积约2.76㎡),地下室面积约38.375㎡(车位一个,计标准面积33㎡,公共分摊面积约5.375㎡),共计约172.18㎡,第三期建设款应交86090元(大写:捌万陆仟零玖拾元整);②住宅面积约90.2㎡(住宅产权证面积约88.34㎡、公共分摊面积约1.86㎡),地下室面积约36.63㎡(车位一个,计标准面积33㎡,公共分摊面积约3.63㎡),共计126.83㎡,第三期建设款应交63415元(大写:陆万叁仟肆佰壹拾伍元整)。
二、交纳截止时间:自本次通知发布日起至2025年10月25日前。
三、交纳方式:银行账户名称:乐清市柳市镇新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后西基建专用户,账号:201000214034803,开户行:乐清农商银行柳市支行。
四、期限届满未足额交纳的,具体参照《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委托代建意向书》《补充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特此通知,请各指标户按时足额交纳。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5356287022、15858573670
柳市镇新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温州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