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清江镇城郊片详细规划 启动前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衔接用地用海分类标准,清江镇人民政府向我局申请启动《乐清市清江镇城郊片详细规划》编制。我局拟按程序启动,现予以征求意见。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清江镇镇域内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原乐清市清江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范围。(详见附图)
二、规划修改意向
本次规划拟将位于上述规划范围内的城镇居住用地功能调整为农村宅基地。凡是与本详细规划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稿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4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并提交具体的意见。
同时欢迎广大热心城市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该规划提出优化建议和意见,使规划更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
联系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5600
联系电话:0577-622751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