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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2025年度省直单位 法治宣传 教育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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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8 10: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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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温州
      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现将2025年度省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发布。

2025年度省直单位
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共性工作
01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 想。坚持“关键少数”、重点对象、社会全员一体推进,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 想,把习近平法治思 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作为年度普法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 想大众化传播、常态化宣传。加强习近平法治思 想对外宣传。
02  
      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 产 党章程》《中国共 产 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组织开展百家网站学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03  
      持续推进宪法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
04
      深入宣传民法典。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省有效实施。
05
      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法治宣传教育。
06
      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化基层民 主法治建设,总结、提炼、宣传民 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浙江经验”,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07
      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准确把握新时代普法工作新使命新定位,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理论研究,聚焦领导干部、未成年人、村(社区)“两委”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分层分类推进精准普法,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在实践中养成。
08
      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推动各单位各系统紧密结合实际有特色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09
      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做好普法工作。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抢占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10
      进一步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做好本单位省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省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个性工作
01  省委组织部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 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 育 培 训的中心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 想课程进党校、进课堂。
      2.在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上线法律知识学习专题,通过公务员云讲堂面向全省处级以下公务员开展学法用法直播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3.会同省司法厅做好省管领导和省直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
02  省委宣传部
      1.依托基层文化阵地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选树法治领域“最美”人物。持续擦亮“最美浙江人”品牌,加强法治领域“最美”选树工作,引导全省党员干部群众推选身边法治建设典型人物,引领带动法治浙江建设。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 想学习宣传教育落地落实。
      4.协调媒体做好普法新闻宣传。协调主流媒体做好法治领域宣传,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03  省委政法委
      1.充分发挥全省政法新媒体作用,策划开展习近平法治思 想及法治主题宣传。
      2.推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组织资深专家进理论学习中心组、枫桥学院等开展法治宣讲。
      3.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和农村开展法治宣讲,助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04  省委网信办
      1.召开全省2025年“之江净网”网络空间依法治理新闻发布会,发布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典型成果。
      2.持续深化浙江省“‘八五’网络普法进行时”网络普法工作品牌创建。
      3.深化线下网络普法阵地建设,进一步建强“清朗侠在行动”省级“一网一端”网络普法专栏。
      4.配合省司法厅,指导网络媒体做好优秀网络普法作品传播推送。
      5.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网信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05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
      1.开展反电信网络诈 骗、法律援助方面地方立法,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全过程。
      2.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审议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依法履职情况报告的组织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应用场景,切实推动政府依法行政,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监察机关专项工作报告的组织实施,在监督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4.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专项工作报告的组织实施,在监督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06  省教育厅
      1.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 想学习贯彻进学校活动,深入推进《浙江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
      2.坚持厅党组“法治微课”学法制度,利用“教育之江”大讲堂,加强厅机关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3.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和师德师风教育内容,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每位中小学教师接受不少于5个学分的法治教 育 培 训。
      4.以宪法教育为核心,联合省司法厅等组织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协同开展“法护雏鹰”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5.汇聚普法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增强学生珍爱生命、敬畏法律的安全素养和法治意识,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6.加强重点领域法治和新法的宣传贯彻,组织开展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贯彻实施百日攻坚行动,结合学前教育宣传月等节点,做好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学习宣贯工作,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07  省民宗委
      1.在全省宗教领域推进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围绕宪法、宗教领域重点政策法规为宗教院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等开展分级分类的普法活动和普法授课,持续提升全省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法治素养。
      2.举办“和谐宗教·法在心中”宗教法治面对面活动。
      3.推进普法教育进宗教院校,确保各宗教院校每学期法治相关教学课程不低于8课时。
      4.举办全省民宗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
      5.举办全省宗教界宪法宣传日活动。
08  省公安厅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 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推动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专题讲座和理论宣讲,提升全警法治素养。
      2.围绕公安业务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开展以案释法、送法上门等活动,加快推进反电信网络诈 骗地方立法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3.深入实施“百千万培训”计划,综合运用刑事风险剖析、典型案例通报、预警防范建议等措施,分级分类开展普法宣传教 育 培 训,提升企业预防风险的能力水平。
      4.在优化完善现有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的基础上,全力推进东阳市横店反 恐 怖体验馆、桐乡市濮院景区反 恐 怖宣传教育基地等普法阵地建设,增强群众的参与感、满意度。
      5.继续用好“浙江公安”两微一头条等新媒体,积极创作普法短视频、微电影,牢牢把握网络宣传主阵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6.组织开展法治调研和送法下乡活动,增强公众自觉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优势,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助学校做好法治安全宣传教育。
      7.紧盯“1·10”人民警察节、“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全年关键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09  省民政厅
      1.持续深入开展社会组织领域法治宣传。宣传《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提高相关人群对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2.结合9月的救助宣传月和12月的宪法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不断提升公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对于在册困难群众,结合走访关爱和幸福清单的发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
      3.结合“六一”儿童节等主题,举行“未保宣传月”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新修订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对新修订条例的知晓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4.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开展2025年“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慈善知识,弘扬慈善文化,使“人人慈善”的氛围更加浓厚。
      5.将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普法宣传的主阵地,深入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助多种形式,如社会组织、多元平台、各类传统节日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宣传引导婚姻登记当事人树立健康的家庭责任。
10  省司法厅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 想,牵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 想“进法律服务机构”“进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工作,持续擦亮习近平法治思 想“八进”品牌。
      2.高质量开展全省“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研究起草全省“九五”普法规划。
      3.会同省委组织部开展省管领导干部和省直单位公务员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4.有效发挥“浙江法治”等新媒体矩阵作用,进一步扩大法治浙江建设社会影响力。
      5.擦亮“法护雏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11  省财政厅
      1.将省“两会”作为财政普法大平台,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作浙江财政预算读本,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解读预算报告,方便人大代表审议和社会公众监督。
      2.重点面向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会计从业人员、财经院校师生开展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系列宣传贯彻工作。
      3.大力开展宪法系列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安排宪法日主题讲座,组织新任处级以上干部宪法宣誓,努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主题学习。
      4.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集中试点,强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5.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新法新规普法宣传,组织财政双周讲坛、法治培训班,编制学法材料,拓展财政干部学法渠道,丰富学法资源。
      6.充分发挥“浙江财政公职律师团”法治宣传教育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化法律咨询服务。
12  省人力社保厅
      1.深化“开工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聚焦企业用工管理与劳动者权益保障,聚焦中小微与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施工项目,创新“宣传+服务”模式,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强化纠纷预防与源头治理,持续擦亮“浙江无欠薪”品牌。
      2.开展就业创业法治宣传活动,以宣传落实《浙江省就业促进条例》和中央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为重点,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促进我省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支持。
      3.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开展尽心耐心暖心“三心”服务行动,结合高质量参保扩面重点任务和重大社保政策改革,聚焦群众期盼和关心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持续提高社保政策宣传到达率、可及度、针对性,助力构建完善高品质共富社保体系。
13  省建设厅
      1.根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重点针对城市运行和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
      2.着力做好《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更新条例》出台后的普法宣传,谋划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指导各地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为法规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3.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社会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到垃圾治理工作中来,共同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4.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能力提升培训,帮助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骨干更新法律知识,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14  省交通运输厅
      1.深化浙江交通“法治护航强国路”普法品牌建设,印发全系统年度普法计划,省市联动开展20场以上精品普法活动。
      2.全面推进“枫桥式”基层执法站所建设,发挥基层执法一线的普法宣教和矛盾调解作用。
      3.发布“说理式”执法实操视频,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普法能力。
      4.出台重点领域涉企指引,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合法经营。
      5.发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错题本”(2025版),通过以案释法,提升执法人员法理分析和普法宣教能力。
      6.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避险能力。
      7.开展“铁路沿线安全教育进校园”普法活动,推动铁路沿线环境安全。
      8.开展“法规知识进交通院校”活动,提升交通院校师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15  省农业农村厅
      1.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 想“八进”活动要求,结合“三联三送三落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中国农民丰收节、巾帼普法乡村行、动植物检疫宣传月等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经营主体、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持续开展“农业农村局长谈法治”活动,以“关键少数”带动广大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强化基层普法宣教等群众工作能力建设,积极发挥基层矛盾调解作用,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2.积极开展农业“绿剑”系列执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向一线执法延伸,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在办案过程中、案件文书中说理,典型案例发布等多种方式,促进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结合农业执法,组织开展“预约式”指导服务,主动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做好法治“体检”,推进农业执法由“治已病”向“防未病”转变。
      3.抓好涉农法律法规宣贯工作。邀请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等进行解读,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培训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机关干部和各级执法人员的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16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1.开展文旅地方性法规宣贯工作。推动新修订的《浙江省旅游条例》进景区、度假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等,开展专题普法宣贯活动。
      2.积极开展法治主题作品创作。扶持影视制作机构,深挖法治文化基因,积极参与涉案题材影视作品创作。充分发挥网络视听平台和新媒体账号的传播效应,支持法治宣传教育类节目栏目编排。
      3.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组织开展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提升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内部学法守法懂法用法氛围。定期开展文化市场政策法规全员考试,有效提升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和依法行政能力。
17  省卫生健康委
      1.深入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的贯彻实施。
      2.开展中国医师节、“5·12”国际护士节纪念活动的普法宣传,弘扬我省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保障医师、护士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
      4.积极利用卫生日、相关疾病防治日(周)等时间节点和义诊等活动,推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培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
      6.推进网络普法宣传教育,加强互联网平台普法阵地建设及普法队伍建设,推动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
18  省国资委
      1.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 想,认真开展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教 育 培 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 想进国企,讲好国资国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 想的精彩故事。
      2.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认真落实国资国企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开展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年度述职,树立强化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营造依法治企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与浙江宣传月等主题宣传和国资法治讲堂、送法下基层等专题宣贯活动,持续提升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
      4.强化重点领域法治学习宣贯,加强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宣贯,推动省属企业进一步依法经营管理、强化全员风险防控意识。
      5.积极融入社会大普法格局,推动省属企业有效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作用,努力打造场景式、互动式、融合式普法工作格局,丰富普法形式,提升普法质效。
      6.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探索发挥省属企业公司律师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将全员普法与专业培训有机结合,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间法治资源共享、法律人员共学、法治建设共建。
19  省市场监管局
      1.深化实施“法治下基层”系列普法活动。抓实总局和省局联系点建设,通过“你点我讲”“你问我答”靶向定制法治培训课程,不断优化法治宣传教育实践路径。
      2.持续开展“学法考法说法赛法”迭代行动。依托市场监管“基层在线一学法考法”平台,丰富完善平台法律知识库,优化升级“学、练、考、说”应用场景。
      3.动态完善法律法规应知应会“三张清单”。更新完善市场监管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首学任务”“必学任务”“精学任务”三张清单,提升学习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
      4.深入开展“重点节日、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法治宣传教育。聚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知识产权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消防宣传月”“宪法宣传月”“平安浙江文化周”“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主题普法活动。
      5.放大优秀“普法微视频”辐射作用。发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制作法治宣传微视频。定期通过“浙里好市监”视频号“市监法影”栏目展播,充分发挥微视频的宣传教育作用。
      6.按需推行“普法讲师团”精准说法。充分发挥好市场监管“普法讲师团”作用,提供“点单式”“定制式”普法说法服务。
      7.数字赋能“互联网+智慧普法”。持续探索“互联网+智慧普法”,把握数字化普法发展动态,推进普法模块应用到省市场监管局各数字化平台,实现智能推送。
      8.集成推进“普法+科普”双擎驱动行动。集成市场监管法治和科技属性,重点依托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因地制宜推进“普法+科普”改革,打造沉浸式、渗透式普法场景。
20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
      1.组织委员参与法规、规章(草案)立法协商。
      2.组织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
21  省法院
      1.在官微“浙江天平”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专栏,及时传递“新思 想”“好声音”。
      2.结合国际女法官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日、国庆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人民法庭、共享法庭、“浙江天平”等平台载体,以公开庭审、发布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送法进村社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3.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宣讲团”作用,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以案说法”法治微课比赛,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
      4.围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通过“法院权威报道+主流媒体跟进报道+深度解读评论+对外传播延伸”的宣传思路,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
      5.加快构建“浙江天平系”全媒体传播格局,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建强以“浙江天平”为龙头,培育孵化账号为重点,上下互动、有点有面、资源共享的全省各级法院参与的网络传播格局。
      6.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涉法问题,持续做精做好“彭不红直播间”“龙湾普法小剧场”“杭州共享e课堂”等普法品牌,打造具有鲜明辨识度的浙江法宣IP。
      7.持续弘扬法治文化。坚持文化建设与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有机融合,持续做好龙泉司法档案博物馆、沈钧儒纪念馆、沈家本历史文化园等优秀传统司法资源的挖掘、宣传和研究,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法院文化建设品牌。
22  省检察院
      1.组织召开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多主题新闻发布会。
      2.围绕“四大检察”,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坚持以案释法,形成示范效应。
      3.开展2025年助企惠企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送法入企”,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4.举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开放日活动,持续擦亮“浙里花开”省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
      5.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持续打造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检察长联动担任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讲法治课品牌机制,开展常态化普法,提升法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6.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推动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联合相关高校开设检察实务选修课,助力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升高校学生法治素养。
      7.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媒介,健全完善检察全媒体矩阵,策划优质普法栏目,拓展公众普法广度。
23  省总工会
      1.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深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提高职工法律意识,大力推广“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法律服务”模式,重点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普法活动。
      2.开展助企惠企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指导、法律咨询等服务。
      3.开展工会法律援助质效提升行动,规范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办案流程、质量管理等内容。
      4.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5.联合发布一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6.加强工会融媒体平台建设,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短视频普法。
24  团省委
      1.深化“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两年行动”。认真落实《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通过建立普法队伍,开展专项行动,引导青少年从小筑牢法治理念根基,提升法治运用能力,培育具有良好法治素养的时代新人。
      2.开展“平安有我”社会治理系列活动。依托青年普法志愿宣讲团、青少年事务社工、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等队伍,培育优质普法志愿项目、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结对帮扶、提升“益心为公”项目助力社会治理效能。
      3.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宪法宣传基层行活动,通过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开展一系列寓教于乐、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宪法宣传活动,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思想、法治意识潜移默化、深入人心。
      4.深化“12355自护教育”及“权益岗在行动”专项行动。结合“三禁三防三自”“开学法治第一课”等活动,围绕防校园欺凌、防药物滥用、防电信网络诈 骗、防网络暴力等方面开展自护教育,提升青少年的自护意识和能力。
      5.提升新媒体平台普法能力。建强团属宣传矩阵,不断加强普法内容供给,扩大平台辐射面。
25  省妇联
      1.纵深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持续擦亮“建设法治浙江·巾帼在行动”品牌,丰富载体,创新形式,线上线下开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2.深化“平安家庭”建设,在“平安家庭”建设年度工作中就普法工作作专题部署,开展“平安家庭云课堂”“红船女儿说法”等活动。
      3.深化“巾帼法助营商”活动,联合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女律师联谊会、省女企业家协会、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等五家省妇联团体会员举办“巾帼法助营商”系列活动,发挥全省各级巾帼法助营商志愿服务团作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其他省直行政执法单位个性工作
26  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办
      1.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宣贯工作,加强系统干部和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的知悉程度。
     2.结合全省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大检查活动,面向重点普法对象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
     3.充分利用“9·18”防空警报试鸣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重要节点和相关活动,开展国防动员法治宣传教育。
     4.开展人防违法案例以案释法。
27  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
      1.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行为,持续营造群防群治良好氛围。
      2.组织金融系统党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指导金融机构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将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监管、法规培训,提升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地方金融组织依法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法治氛围。
     4.切实发挥金融顾问精准服务作用,全方位宣传解读政策,高质高效落实中央金融政策组合拳。加强普法宣传,助力普及金融知识、增强风险意识。
28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1.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员干部专题培训、全委干部“一年一训”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 想,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
      2.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办好委机关“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新提任公职人员集体宪法宣誓。
      3.深化“周学、月讲、季读、年训”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机制,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通用版)》等学习宣传。
      4.将普法学法用法等融入法治实践日常,多措并举做好《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浙江省发展规划条例》《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发展改革领域新出台的重点法规规章宣传。
      5.积极做好《浙江省政府投资条例》《浙江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人工智能促进条例》等立法工作,在调研论证、意见征求等立法过程中做好项目投资、民营经济发展、人工智能等重点、新兴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宣传工作。
      6.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评估工作,进一步做好条例学习宣传。
      7.通过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做好增量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
29  省经信厅
      1.结合第16个无线电管理宣传月,开展无线电管理系列普法宣传,用镜头、视频和文字传播无线电管理知识,宣传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 骗法》和“反诈宣传月”系列活动,向市民科普设置“伪基站”、“黑广播”和信号干扰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提升全民反诈意识。
      3.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入心入脑,持续提升民爆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底线和法治思维。
      4.结合第10个国际禁化武组织日,广泛宣传《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丰硕成果,提高企业履约的认知度和责任意识。
      5.组织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贯,组织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培训。
      6.通过食盐定点企业执法检查,加强食盐储备相关法律法规宣贯。
30  省科技厅
      1.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对“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细化分解,认真整改落实,推动《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2.深入学习领会2024年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实质内涵,深入高校院所、科技企业等基础研究主体和利益相关方开展广泛宣讲,做好《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立法调研各项工作。
      3.持续开展“法护创新”活动,结合“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开展宪法集体宣誓仪式、法治宣传集市等活动,加强普法工作。
      4.持续实施科技系统“八五”普法规划,面向科技创新主体和科技工作者,组织开展创新政策法规巡讲,持续推进科技法规政策宣贯。
      5.举办全省科技活动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科学普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新、崇尚创新、投身创新的浓厚氛围。
      6.创新普法工作理念和方式,拓宽普法渠道,充分发挥《今日科技》、创新浙江等宣传阵地作用,整合完善“报纸、杂志、网络、微信”的全媒体科技普法工作载体。
      7.完善科技创新普法资源库,鼓励开发科技普法课件、海报、微视频等作品,推动全省科技普法资源共建共享。
      8.举办全省科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加强法规政策教育培训,提升全体干部法治素养。
      9.持续加强新修订的《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1  省自然资源厅
      1.统筹开展自然资源主题日法律法规宣传。抓住“世界地球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做好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2.推进常态化开展“以案治本”行动,通过败复败诉案件风险警示、通报、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法治意识,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3.打造线下线上一体化的自然资源宣传教育普法平台。组织开展浙江自然资源“法治讲堂”和“法治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培训班,完善全省自然资源领域法规政策、典型案例数据库,提升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4.积极做好新修订的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地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国家和我省自然资源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5.做好政策配套及宣贯工作。针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我省相关条例修订工作;贯彻《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按照要求指导做好《规划一致性审查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32  省生态环境厅
      1.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的普法宣传。
       2.深化案例教育,加强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和解读,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3.组织开展新任职公职人员集体宪法宣誓。
      4.开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5.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
      6.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3  省水利厅
      1.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开展《节约用水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组织开展“浙水‘河’你一起·共建幸福河湖”普法社会实践,通过开展联合巡河,学习管河护河经验,推动幸福河湖建设。
      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举办“‘浔’觅非遗 法治同行”活动,将宪法宣传与湖笔、团扇等非遗工艺相结合,推动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举办新提任公职人员集体宪法宣誓仪式。
      4.开展以案释法系列活动,编写《依法治水月月谈》,编排拍摄抖音普法短剧,积极探索实践网络普法新模式。
      5.贯彻“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组织开展全省水行政执法培训。
      6.大力推进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完善浙水普法系列网络课程。
34  省海洋经济厅
      1.持续加强依法治海。围绕“海洋强省·法治同行”主题,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依法治海”“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重要论述精神,自觉在海洋经济工作中找准职能定位和发力点落脚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厅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推动海洋经济系统形成学法用法浓厚氛围。
      2.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通过“以上率下”带头学、“线上线下”结合学,将学习党内法规纳入每月党建工作提示单,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规范化,推动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深度融合,做党纪国法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树立“主动办、下沉办、代跑办、简化办”理念,靠前服务企业,加速项目审批流程,重点抓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新出台法律法规学习宣贯,扎实推进全省优化港口营商环境工作,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港口营商环境。
      4.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利用伏季休渔、禁渔期等重要时段,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国海洋宣传日暨全国放鱼日”(6月6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6月8日)等特殊节点,组织策划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5.深化以案释法说理。结合海洋与渔业“雷霆”“春潮”“清风”等系列执法行动,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以案释法说理工作,畅通普法进港上船“最后一公里”。
35  省商务厅
      1.持续开展“法治·开放伴你行”涉外法律服务行动,推动涉外法律服务联盟进企业,搭建企业与涉外法律专家沟通桥梁。
      2.持续开展“浙”里有“援”外经贸法律服务月活动,开展外经贸法律课堂,为企业提供国际贸易摩擦应对、国际经贸规则、合同签订及履行等外贸法律建议和指导。
      3.开展内贸领域和“走出去”领域法规和政策培训,加强与企业互动交流。
      4.举办第四届全球数字贸易法治论坛。
      5.开展全省商务系统法治工作培训。
36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军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结合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开展全系统学习宣传工作。
      3.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服务站、优抚医院等阵地堡垒作用,普及法律知识,积极打造退役军人学习前沿阵地,推进退役军人法治观念入脑入心。
      4.结合烈士纪念日等特定节点,依托各级红色纪念设施、烈士褒扬设施,做好《烈士褒扬条例》的贯彻宣传活动。
      5.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归集整理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和成熟经验。
      6.结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积极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有关法条的普及宣传。
      7.继续深化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8.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课堂和普法宣传活动。
37  省应急管理厅
      1.探索建立应急普法工作机制,在2024年全省普法阵地建设的基础上,服务保障各设区市建成不少于2家省级普法阵地,全省建成30家以上省级普法阵地,县(市、区)普法阵地建设覆盖率达到100%。
      2.以“3·19”森林消防宣传日为载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普法宣传工作;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教育为载体,做好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3.借助浙江省应急科普共享平台,打造全省应急管理普法专栏,收集全省普法宣传素材,供各地普法宣传使用。
     4.设计具有鲜明特色和高辨识度的应急普法宣传标识。
38  省审计厅
      1.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学习贯彻。将各地各单位好的做法加以宣传推广,掀起审计法的学习热潮。
      2.持续开展《浙江省审计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加强教 育 培 训并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广泛学习宣传条例内容,熟知法规具体规定。
      3.持续学习宣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4.持续深入实施《浙江省审计厅审计项目全员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全面总结提炼“审计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强化全员全流程质量管控,因地制宜健全完善审计质量纠偏机制、审计执法监督机制、质量风险防范机制,持续提升审计项目质效。
      5.持续落实法治专题学习制度。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干部培 训教 育体系;组织审计质量培训并进行测试,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
39  省税务局
      1.大力宣传各类税费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加强税费政策解读工作,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维度办税缴费咨询辅导、税收普法宣传服务。
      2.开展第34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税收普法阵地联动开展税收普法宣传。
      3.依规开展打击涉税违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工作,积极发挥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作用。
40  省体育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 想,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组织全省体育系统开展以宪法为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2.结合体育系统年度教 育 培 训计划,将法治学习作为党员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
      3.开展反兴奋剂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运动员、教练员及辅助人员牢固树立“拿干净金牌”的责任意识。
      4.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彩票等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做好释法明理和政策宣讲工作。
      5.结合“8·8”全民健身日、体育宣传周等特定节点以及各类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开展体育普法活动。
      6.组织开展“送体育下乡”、优秀运动员“六进”等活动,开展基层体育普法。
      7.在体育系统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加强普法栏目建设,常态化开展体育法治宣传教育。
41  省统计局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融入统计执法全过程。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3.在推进地方性法规出台过程中,通过立法调研等形式,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立法工作。
       4.在统计局系统初任干部培训、晋升培训、统计人员培训、各专业年报培训及业务培训等培训班中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5.举办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培训班、统计法治业务培训班,加强对统计法治人员的培训,提升统计法治的宣传能力、执法能力和管理能力。
      6.巩固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成果,将统计普法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 育 培 训的必修课,形成常态化机制,加强对“关键少数”统计普法宣传。
      7.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利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搭建普法平台,拓宽普法受众面。
      8.通过动漫微视频、法律知识解读等统计法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民法治意识。
42  省机关事务局
      1.制定局领导班子年度学法计划,按计划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
      2.开展《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系列宣贯活动,并在全系统 开展知识竞赛。依托“浙里好管家”公众号平台,持续宣传机关运行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3.利用“好管家学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机关事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43  省医保局
      1.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 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中关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部署。
      2.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推动各项政策法规在我省有效实施。
      4.深入学习宣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守护老百姓看病的救命钱。
      5.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安全。
      6.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医疗保障系统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44  省粮食物资局
      1.结合“世界粮食日”“夏粮秋粮收购”等特色时间节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相关涉粮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宣传,强化粮食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意识,增强社会群众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法治观念。
      2.举办全省粮食物资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提升全省粮食物资系统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45  省林业局
      1.开展2025年“3·19”森林消防宣传日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依法管火、依法治火。
      2.组织2025年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暨第44届“爱鸟周”活动。举行“爱鸟周”活动启动仪式,邀请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志愿者、热心人士参与,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政策宣讲、野生动植物科普教育等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
46  省药监局
      1.贯彻习近平法治思 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 想引领药品监管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 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 想入脑入心。
      2.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融入审评审批、现场检查、抽查检验、执法办案等各个环节,充分释法说理,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3.推进系统特色普法。结合“药品安全宣传周”等特定节点,开展法规宣传、政策宣贯、知识科普等活动,积极营造共建共享的药品监管法治环境。发挥国家药监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引领作用。
      4.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依托浙里答疑、“政策药你知”等专栏,做好药品监管领域政策法律宣贯。完善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听取行业协会、企业代表意见,推进药品安全治理政企合作和社会共治。
      5.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开展全省系统药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执法质效。发布全省系统药械化典型案例,开展社会热点案件法治解读、微普法。
      6.提升干部法治水平。通过药监大讲堂、学法考法、法治培训、案件沙龙等活动,组织新法新规培训,研究解决执法疑难问题,提升药监系统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47  省地震局
      1.落实落细局党组学法制度,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普法知识讲座,开展职工普法咨询服务。利用震苑大讲堂、震道访谈等平台,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
      2.推进《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立法程序,积极开展地震预警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加大《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3.结合地震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工作,开展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等有关法条的普及宣传。
      4.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科普日”“国家宪法日”等纪念日、主题日的科普活动中融入防震减灾普法内容。
      5.充分发挥阵地宣传作用,鼓励全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创建普法教育基地。
48  省气象局
      1.充分依托“浙江天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重点在“3·23”世界气象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日、纪念日期间开展气象法治宣传。
      2.推进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依托气象科普馆等基础设施,将法治元素融入其中,创建一批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形成“科普+普法”的“双普模式”。
其他省直有关单位个性工作
49  省委党校
      1.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教研中心统筹使用、科学安排,有序组织市委党校重点班次学员到教研中心现场学习,积极赋能基层党员培训。
      2.精心打造习近平法治思 想学习课程,作为干部教 育 培 训必修课、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教 育 培 训的重点课程。健全完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提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 想的全面性系统性针对性。
      3.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 想“进党校”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创新理论青年博士宣讲团和全省党校系统“三百”宣讲团作用,扩大理论教育覆盖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 想的学习宣传。
      4.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积极承办法治教育系列专题研讨班,助力“两个维护”在法治领域深化落实。
      5.持续擦亮“全面从严治党能力培训教学提升工程”金名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面向机关党员干部举办“党内法规大家说”主题活动,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6.深入开展“一把手讲法治”教育活动,发挥全省党校系统联动作用,用好“浙里好课”应用场景,推动法治好课向基层党校延伸。
50  浙江边检总站
      1.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施行日等重要节点,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省各对外开放口岸开展“国门普法”主题普法活动,宣传出入境有关法律法规。
      2.加强温州边检站、轮训大队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应用,扩充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和覆盖面,通过“警营开放日”等举措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
      3.加强“瓯港法韵”特色普法专区建设,持续探索“警地协同”合作新模式,联合温州城市书房打造“15分钟普法交流圈”,聚焦群众个性化法治需求,定期开展法治主题交流活动。
      4.加强“信鸽·涉外普法工作站”建设,打造集公共法律服务点、行政执法监督观察点、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立法联系点等于一体的“新时代法治实践站”。
      5.结合轮训大队教学培训实际,开辟法治教育平台,利用专训机构师资力量,建立法治教学体系,打造“法治+培训”双循环教育基地。
       6.加强杭州、宁波机场出境大厅等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应用,充分收集口岸学法用法需求,动态观测普法实践效果。
      7.用足用好本单位政务新媒体(“边检浙家人”微信公众号),持续开展移民管理领域普法宣传。
51  省残联
      1.结合“国家宪法日”“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举办“法律助残 美好浙‘里’”普法讲座,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发挥爱心助残律师团作用,定期为残疾人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
      4.拍摄《强仔说法》普法微视频,在省残联媒体平台投放。
      5.利用“残疾人之家”政协委员会客厅等平台开展残疾人维权与普法活动。
来源:浙江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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