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好多二房东,把房子改成群租房,一个套房被隔成5个甚至6个房间,每个房间都有一个卫生间,这样违法吗?”近日,市民叶先生拨打温都新闻热线求助“温都帮帮团”。
叶先生说,他居住的小区是位于蒲州街道的汤锦园小区,套房被改装成群租房,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噪声扰民,住在群租房楼下的居民苦不堪言。“噪声就算了,好好的套房隔了那么多个房间,万一发生火灾怎么办?”
▲汤锦园实景
蒲州街道相关负责人说,叶先生反映的情况街道将进一步核实,如确实存在隔断套房的情况,街道将联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那么,假设叶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在法律层面,类似的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鲍乐星律师认为,首先需要明确二房东改造房屋或群租是否得到原出租方的同意,若二房东未经原出租方同意,对房屋进行改造或群租,原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其次,根据《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居住房屋出租的,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出租,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实际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
第九条,居住房屋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地下室及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同时,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出租居住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由消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也就是说,假设叶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二房东确实对原套房进行隔断用于群租,其行为或属于违法行为。”鲍乐星说。
来源丨温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