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清有消费者反映,称自己在某金店被导购员以折扣、置换优惠等话术引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首饰。由于一口价黄金饰品标签上未标注黄金克重,消费者购买后才意识到看似优惠购买的金饰,实际克重价格远高于当日金价。
目前市场上黄金首饰的计价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克计价”,即标注黄金的克重,按当日的黄金价格计算总价;另一种是“一次总付计价”,即“一口价”黄金。
所谓的“一口价”,即该产品不按照克重单价计算售卖,价格中含手工费和品牌价值等,其价格往往会比按克计算的黄金要高出很多。相比于传统的黄金饰品,“一口价”黄金首饰新颖时尚、做工精细,商家出售时会标注“无质量问题,只换不退”。而当消费者实际换购时,商家会按黄金饰品的基本克数回收,使得饰品大大贬值,屡屡引发消费纠纷。
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是其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对消费者知情权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对商品的主要成份、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准确。 乐清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黄金饰品时需要做到“三要”:
一要看品牌。尽量选择有品牌授权、售后渠道完善、“三包”服务齐全的专 卖 店。 二要问克重、加工费及置换规则。针对“一口价”和“论克卖”两种计价方式,消费者需根据自身需求,侧重选择保值还是式样精美,问清计价方式、克重纯度、置换规则、加工费用等重要信息。 三要保存好凭证。对于商家的优惠规则和销售承诺,消费者可要求商家作出书面说明,并妥善保管购物凭证,以便维权所需。
来源:食药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