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城西控规潘湖片(0577-YQ-ZX-24)单元B-45地块详细规划 批后公告
规划项目名称:乐清市城西控规潘湖片(0577-YQ-ZX-24)单元B-45地块详细规划 规划审批时间:2024年7月27日(乐政函〔2024〕89号) 规划编制单位: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根据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意见,由于本次规划编制过程处于国土空间规划过渡阶段,地块原在控规范围内,现根据《乐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线”划定图》,B-45地块大部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本次规划已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二类农村宅基地,且已按村庄规划流程审批,故本次规划直接将规划名称调整为《乐清市城西控规潘湖片(0577-YQ-ZX-24)单元B-45地块详细规划》,作为B-45地块个人住宅审批的依据。 一、规划修改内容 1、B-45地块用地性质的修改 将B-45地块用地性质由服务设施用地(R22)调整为二类农村宅基地(070302)。 2、B-45地块控制指标的修改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180-2018)确定B-45地块控制指标。B-45地块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后为:容积率≤1.6,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建筑限高≤27m。 3、公建配套设施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调整后减少了一所规划幼儿园,用地面积为3951㎡,建筑面积为8298.15㎡。 4、规划修改前后地块的技术经济指标对照 注:①机动车泊位:按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浙江省DB33/1021-2013)配置。 二、主要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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