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乐清市2023年81号地块(乐清市大荆镇肖包周未来城建设项目)肖包周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乐征补通〔2024〕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3年81号地块(乐清市大荆镇肖包周未来城建设项目)建设需要,需征收肖包周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936公顷,其中,农用地1.0792公顷(耕地0.1252公顷、园地0.1384公顷、林地0.0735公顷、草地0.733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85公顷)、建设用地3.8568公顷。前期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进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补案〔2024〕2号)。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按时办理了补偿登记;对未按时履行补偿登记的,将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公告期内未收到听证申请和其他意见,现确认本方案并进行实施。
特此通知。
 
关于公布乐清市2023年67-1号地块(乐清市虹桥高精特新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南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乐征补通〔2024〕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3年67-1号地块(乐清市虹桥高精特新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需要,需征收南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8公顷,其中,农用地5.8公顷(耕地4.5251公顷、园地1.098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762公顷)。前期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进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补案〔2024〕23号)。于2024年5月14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按时办理了补偿登记,变更了部分承包权及附着物和青苗,详见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表;对未按时履行补偿登记的,将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公告期内未收到听证申请和其他意见,现确认本方案并进行实施。
特此通知。
关于重新公布乐清市2023年52-1号地块(乐清市大荆镇荆山公学(二期)) 西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乐征补通〔2023〕79-02号(更)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3年52-1号地块(乐清市大荆镇荆山公学(二期)) 建设需要,需征收西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2877公顷,其中,农用地1.7898公顷(耕地1.3862公顷、林地0.138公顷、草地0.218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74公顷)、建设用地0.4979公顷。前期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进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补案〔2023〕79-02号)。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按时办理了补偿登记;对未按时履行补偿登记的,将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公告期内未收到听证申请和其他意见。于2024年4月12日公布乐清市2023年52-1号地块(乐清市大荆镇荆山公学(二期)) 西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乐征补通〔2023〕79-02号(更))。因地类错误,现将调整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确案〔2023〕79-02号(更))内容和有关事项进行确认并实施。原通知(乐征补通〔2023〕79-02号)及附件内容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