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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南连接线工程东山南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乐征补通〔2023〕90-03号)
因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南连接线工程建设需要,需征收东山南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683公顷(约23.5245亩),其中,农用地1.5676公顷(耕地0.0058公顷、林地1.547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44公顷)、建设用地0.0007公顷。前期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进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补案〔2023〕90-03号)。于2024年5月2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按时办理了补偿登记;对未按时履行补偿登记的,将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公告期内未收到听证申请和其他意见,现确认本方案并进行实施。
土地勘测定界图
关于公布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南连接线工程坝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乐征补通〔2023〕90-02号)
因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南连接线工程建设需要,需征收坝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393公顷(约35.895亩),其中,农用地2.393公顷(耕地2.28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762公顷、其他土地0.0338公顷)。前期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进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补案〔2023〕90-02号)。于2024年5月2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按时办理了补偿登记,变更了部分土地承包权,详见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表;对未按时履行补偿登记的,将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公告期内未收到听证申请和其他意见,现确认本方案并进行实施。
土地勘测定界图
关于公布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南连接线工程蛎灰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乐征补通〔2023〕90-01号)
因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南连接线工程建设需要,需征收蛎灰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878公顷(约10.317亩),其中,农用地0.6878公顷(耕地0.669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81公顷)。前期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进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补案〔2023〕90-01号)。于2024年5月2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按时办理了补偿登记,变更了部分土地承包权,详见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表;对未按时履行补偿登记的,将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公告期内未收到听证申请和其他意见,现确认本方案并进行实施。
土地勘测定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