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乐清城市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查看: 10460|回复: 0

普法案例 | 把三房两卫改成7个套房,被邻居告了......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24-8-8 16: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快速分享:收藏到QQ书签转播到腾讯微博分享到QQ空间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网易微博
来自 浙江温州
1.png
基本案情
      陈某于2021年购买了一套三房两厅两卫的二手房。该房屋被改建为7个套间,每个套间内均有一个洗手间。
      2023年5月,陈某楼下的邻居苏某发现家里客厅渗水、墙面脱落。苏某向物业公司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进行投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称,陈某房内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屋改为卫生间的行为,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陈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房屋原状。
      由于陈某没有将房屋恢复原状,苏某称家里仍然存在臭气及霉菌,无法入住,遂诉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要求陈某承担案涉房屋的全部修复费用,并赔偿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一审 判决,陈某将房屋内加建的5个洗手间拆除,赔偿苏某受损房屋修复费用5000元、租金损失9000元、物业管理费493元,并向苏某书面赔礼道歉。
      陈某、苏某均不服一审 判决,上诉中院。
裁判结果
      二审认为,陈某所有的房屋由原有三房两厅两卫一厨房的结构,改成7个房间,内含7个卫生间,客厅、厨房均被改成带卫生间的房间。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上述改建行为明显违反相关规定,且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已经认定陈某为责任方并责令其进行整改,恢复原状,但陈某一直未予整改。陈某违法加建卫生间的行为造成苏某房屋客厅楼顶浸润受损,存在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陈某需将后期加建的5个卫生间予以拆除,并赔偿苏某房屋渗水的修复费用5000元。
      因苏某房屋楼顶渗水之后必然需要修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结合苏某的房屋面积以及周边租房的价格,酌定陈某赔偿苏某3个月的租金损失9000元及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493元。陈某在客厅、厨房等位置加建5个卫生间,并造成楼下客厅楼顶渗水,必然会给楼下同户型的业主苏某的心理和居住生活造成不良影响,陈某的违法改建行为有违公序良俗,故判决陈某向苏某赔礼道歉。
      二审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相邻权人应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邻里关系,在行使物权时应遵守法律、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改造虽为业主的自 由,但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来源:珠海中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Archiver|手机版|乐清城市网 ( 浙ICP备2020043312号-4  

GMT+8, 2024-11-21 20:36 , Processed in 0.047242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