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实验幼儿园: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乐清市丹霞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报告》收悉。我局于2023年10月20日对乐清市丹霞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建设条件联合审查,并以会议纪要〔2023〕60号提出修改意见。现根据你单位报送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查,原则同意。现将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是完善区域幼儿园基础设施配置,满足周边居民托育需求的需要;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需要;是提升办公幼儿园数量,响应省市有关要求的需要。因此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丹霞幼儿园新建工程
三、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拟选址位于乐清市城南街道,东、南侧为乐清市城南中学,西侧为志远路,北侧为博学路。总用地面积为60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27.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03.21平方米(不包含地下消防水池面积200.84平方米),班级数12个。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设备工程等。
项目大致位置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6200万元,资金来源由乐清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招标投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