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先生发现自己花15万元购买的私家车位多次被占。沟通无果后,李先生一怒之下雇人将占车位的白色SUV用焊条焊在车位内。白色SUV车主被封堵2天后,自行将焊死的围挡拆除,将车开走。
在本案中,车位业主李先生已取得被占车位的合法所有权,该车位属于李先生的个人合法财产。而白色SUV车主在未经车位所有权人李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多次私自占用该车位,其行为已构成侵权。车位业主李先生有权要求白色SUV车主承担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但由于多次沟通无果,李先生“不得已”用焊条将白色SUV封堵在车位内,这种行为可能存在法律风险。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车位业主李先生在发现车位被占后,首先应与白色SUV车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处理,寻求公力救济。只有在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的情况下,受害人才能寻求自力救济,如在自家车位用焊条封堵、在物业和警方见证下拖车等行为。在此过程中,要注意不能损坏车辆,否则可能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来源: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