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清市中心区A-b地块2#~5#楼建设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具备招标条件。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1.建设单位:乐成街道东门村集体留用地基建小组。 2.工程名称:乐清市中心区A-b地块2#~5#楼建设工程。 3.施工地点:乐清市。 4.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55000万元,资金业主自筹。 5.招标内容、范围: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为59656.34㎡,招标内容为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安装等工程,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为准。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720日历天。 7.资质要求:公司注册地在温州市范围内并同时具备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允许由具有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8.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9.提交资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一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班子人员材料(并提供岗位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的复印件; (2)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10.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下午14:30-16:30。 地点:乐成街道四楼会议室。 11.招标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89776677 代理单位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306875121 12.符合条件的报名投标单位,截止2024年4月11日下午16:30之前(报名前一天),从公司的基本账户汇入业主的基本账户(户名:乐清市乐成街道东门股份经济合作社东门村集体留用地基建小组;账号:201000088421760;开户银行: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200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或不是报名公司的基本账户汇出,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名资格。 13.诚信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未中标单位在开标后3日内退还所有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单位其中1500万元在完成与原开发公司对本项目的整体平移交税并由招标人发出开工令后7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另5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1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温州市安信基建审计中心有限公司 乐成街道东门村集体留用地基建小组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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