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乐清城市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查看: 11341|回复: 0

[乐清市委机关工委] “乐青年 学雷锋”:乐清法院开展学雷锋暨3·15消费维权法治宣传活动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24-3-21 10: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快速分享:收藏到QQ书签转播到腾讯微博分享到QQ空间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网易微博
来自 浙江温州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指导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延伸法治宣传教育触角,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乐清市人民法院组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来到市区晨沐广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暨“3·15”消费维权法治宣传活动,为群众、企业送上丰盛的“法治大餐”。
1.png

2.png

      活动现场,青年志愿者们通过搭设法律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耐心解答市民所关心的直播网购、预付卡消费、保健品骗 局等常见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维权指导。
3.png

      与此同时,乐清法院安排青年干警开设消费维权法治课堂,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过往群众可以在活动现场实时收看,上百个乡镇、村社共享法庭和营商、金融等领域特设共享法庭同步播放,在更广范围内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依法维权,营造商家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4.png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止“3·15”,更是“365”。下一步,乐清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理念,通过开展“强城有我 争当先锋”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弘扬法治精神,组织党员干部、青年干警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司法需求,为温州“强城行动”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乐清机关党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Archiver|手机版|乐清城市网 ( 浙ICP备2020043312号-4  

GMT+8, 2024-11-22 12:58 , Processed in 0.046427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