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大荆镇第一中学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乐清市大荆镇第一中学:你们《关于要求对乐清市大荆镇第一中学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报告》收悉。我局于2023年6月15日对乐清市大荆镇第一中学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建设条件联合审查,并以会议纪要〔2023〕33号提出修改意见。现根据你单位报送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查,原则同意。现将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是加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需要;是加快缩小区域、校际教育差距的需要。因此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大荆镇第一中学扩建工程 三、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选址位于乐清市大荆镇水涨西路188号,在大荆镇第一中学原址范围内进行扩建,总用地面积为19956.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98.83平方米,其中已建建筑面积5961.83平方米,本次新建建筑面积413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幢综合教学楼。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900万元,资金来源由乐清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招标投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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