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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摔倒在施工路段致瘫痪,谁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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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 14: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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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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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酒逢知己千杯少”
遇到开心事,难免要好酒好菜招呼上
殊不知,酒足饭饱后
不顾自身状况,逞强驾车
最易发生意外
开心事也变成了一场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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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
途经未规范设置警示标志的施工路段受伤
这起事故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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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张某与施工单位
多次协商处理方案
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于是
张某以路面施工且未设置安全防护为理由
将施工单位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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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现场监控显示,被告作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路段设置标志不明显,施工路面周围亦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张某驾驶电动车驶入施工路段受伤,与其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被告在施工管理上存在过错,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张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威胁,并且张某在经过施工路段时,未谨慎慢行和注意道路情况及周边情况,其自身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过错,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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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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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后驾车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危害自身人身安全,还会给其他人带来伤害和财产损害。酒驾不仅是对法律的挑战,更是对生命的一种冒险。酒驾的后果无法估量,本案提醒广大司机,无论驾驶何种车辆,都要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对自己、对家人也是对社会负责。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施工,施工人员应采取放置警示牌在施工场地旁边等措施设置明显标志并做好安全保障,尽到管理责任,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来源:南京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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