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芙蓉中心卫生院: 你们《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芙蓉中心卫生院迁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收悉。我局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报批材料,原则同意。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是解决芙蓉中心卫生院用房面积不足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芙蓉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的需要;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满足当地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需要;是进一步优化乐清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乐清加快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的需要;因此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芙蓉中心卫生院迁扩建项目。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拟建项目位于乐清市芙蓉镇良园村E-01地块,地块面积9685平方米(国家2000坐标)。项目选址北侧规划为芙康路,东侧为学前路,南侧为现状水田,西侧为旱地。拟建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其中卫生院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34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66平方米,床位数50张。建设内容包括土建、二次装修、给排水、电气、智能化、设备购置及总图工程等。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6544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