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柳市镇道路
泊位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二期)
为进一步规范乐清市柳市镇停车管理工作,有效整合利用停车资源,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优化出行方式,规范车辆停放,提高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利用率和道路通行能力,切实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管理难”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根据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乐政发 〔2014〕 59号) 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25日起对以下停车资源实施正式收费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起
二、收费范围
柳市镇8条道路994个道路泊位
三、收费标准
四、收费方式
客户可通过手机下载乐清行APP客户端、车载ETC、绑定微信或支付宝等多种无感支付 (收费) 方式。
五、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0577-61668099、0577-61668699
价格举报电话:12315
说明
1.大、中、小型车按照车辆行驶证上的类别划分。
2.收费类别的划分原则:一类:城镇中心、市政府所在地、市属医院、中心菜市场、商业繁华地带、学校周边道路和停车场。二类:除一类以外的停车矛盾较为突出的道路。
3.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所,其计费时间尾数取舍统一为:实际停车尾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一个计费单位计收。
4.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免收停车费。
5.小型车、大中型车包月、包季、包年由停车收费主体与车主协商确定。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
来源:乐清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