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治理餐饮油烟排放,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给辖区群众提供宜居舒适的居住环境,近日,北白象镇综合执法中队在辖区内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并同步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提升商家环保经营意识。
行动中,北白象执法中队组织精干人员力量,通过逐家上门排查的形式,对北白象镇餐饮聚集区—东大街上的二十余家餐饮经营商家进行重点检查,同时“送法上门”,对商家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知识,告知商家要按标准安装及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且定期维护、保养和清洗油烟设备,促进餐饮油烟规范、达标排放,共同为建设美丽北白象镇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一步,北白象镇综合执法中队将持续强化宣传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加大整治宣传力度,让“烟火气”不再扰民,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舒适、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要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餐饮经营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油烟净化器要保证应装尽装、应使尽使,避免因未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而产生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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