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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套!乐清这些征迁户又可以分新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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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3 16:2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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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温州
关于城中村改造石马片区
第三轮报名和交款公告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组织方) 决定组织城中村改造石马片区第三轮报名交款工作,现将交款手续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参加安置房分配报名活动的主体资格及相关要求:
1.报名对象为:石马片区无房户,其他具体分配资格由组织方确定。2.参与分配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拆迁安置协议书中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应推选一人作为参与分配人。被拆迁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须由其监护人代表。3.被拆迁人已经亡故的,其继承人应推选一人参与分配,如在此日期前已由公证书或法院确定了拆迁安置房继承人的,应由该继承人 (多位继承人推选一人) 参与分房活动。4.参与分配人 (包括被拆迁人、监护人、继承人、委托代理人) 参加分配活动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5.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造成被拆迁人、监护人、继承人或委托代理人无法参加分配等后果的,责任由被拆迁人及其权利承受人承担。6.参与分配人的资格由组织方审定,但参与分配人不是抽签分配安置房的当然权利人,安置房的权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由权利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后由登记部门确定。
7.完成报名交款后,需确定本次活动的参与分配人,确定之后不得修改参与分配人。


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截止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工作地点:跃华电讯综合楼四楼 (乐清市宁康西路337号)。
3.报名准备资料:拆迁协议书;相关安置户的身份证;委托书;套型确认单。
4.报名内容:核对预留的安置房住宅面积。本次安置房套型分别约为93㎡户型、103㎡户型、125㎡户型、130㎡户型、140㎡户型、168㎡户型。“93㎡户型”、“103 户型”、“125㎡户型”、“130户型”、“140㎡户型”和“168㎡户型”不是指一套安置房的实际面积是 93㎡、103㎡、125㎡、130㎡、140㎡、168㎡,其面积以实测为准,面积误差部分按相关拆迁安置规定处理。


安置房建设资金交款工作时间安排:
1.交款时间:2023年10月23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截止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具体分配时间和规则在交款手续截止后另行通知公告。
3.房源信息、分配活动资料及相关事项可咨询跃华电讯综合楼四楼 (乐清市宁康西路337号)。

征迁安置户交纳安置房建设资金及其相关要求:
1.征迁安置户应于2023年10月23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 (法定节假日除外) 前到跃华电讯综合楼四楼完成相应的套型报名,及领取相应套型的交款单并完成交款。完成交款后在跃华电讯综合楼四楼领取参与分配卡。本次安置房建设资金以3900元/㎡交纳,最终安置房建设资金在摸文后确定实测面积及楼层房号后按照一房一价进行多退少补。
2.在交足安置房建设资金后,参与分配人可领取参与分配卡。分配卡的号码按完成交款后登记的先后次序进行排序。
3.未交足安置房建设资金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事项并提交证明材料确定参与分配人的,视为放弃本次抽签选房的权利。
4.已有资格但未参加本次摸文活动的,视为放弃本次安置房分配权利。未抽签分配的剩余安置房由组织方处置,征迁安置户不得提出异议。
5.若报名人数较多,房源不足,征迁安置户根据分配活动规则参与现场分配活动,如未摸得安置房的,安置房建设资金将在分配活动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提供的银行卡内,后续听从组织方安排。分配房源:华盛嘉苑1套“125㎡户型”、15套“168㎡户型”,共计16套。清马嘉园2套“103㎡户型”、20套“130㎡户型”、23套“140㎡户型”、23套“168㎡户型”,共计68套。瑞馨豪庭,瑞璟嘉园房源:25 套“93㎡户型”、2 套“125㎡户型”、22 套“140㎡户型”和152套“168㎡户型”,共计201套。

其他说明:
1.本次分配的安置房均已配对相应的一个车位(华盛嘉苑无车位)。
2.本次报名审核,征迁安置户必须将安置面积调整至对应套型面积才可完成报名。


审核工作中征迁安置户若有隐瞒虚报,恶意修改审核信息等行为,组织方有权取消该征迁安置户资格。


咨询地址:跃华电讯综合楼四楼 (乐清市宁康西路337号)。


本公告由乐清市城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23日


关于城中村改造南草垟三期南琨华园(中心区ZX-7e-1地块)配套用房抽签分配公告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组织方)决定组织城中村改造南草垟三期南琨华园(中心区ZX-7e-1地块)配套用房分配活动,现将分配程序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分配活动由组织方组织实施。

参与分配人的资格由组织方审定。

分配活动地点:乐清市南草垟社区(乐清市百珍东路与旭阳路交叉口西南120米)。


安置房分配活动时间安排:
抽签分配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13时30分开始。
参与分配人需在分配活动举行日13时30分到14时进场(现场如有人排队则延至排队结束),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接受工作人员核对。迟到的参与分配人在顺序号抽签开始后不能进场参加分配活动。有资格的参与分配人未参加现场分配活动的,视为放弃本次分配,自愿接受组织方的安置安排。

本次分配活动按下列程序进行:
第一步,产生顺序号:按照交款的先后顺序,在主持人叫到参与分配人名字并核对身份后,由参与分配人抽取一个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明的顺序号即为抽中的顺序号。产生顺序号的顺序按照从小到大排列的次序。鉴于顺序签球的数量可能多于参加抽签的人,产生的顺序号可能是不连续的。
第二步,产生配套用房中签人:按照第一步产生顺序号的顺序,主持人宣布抽签开始,当主持人叫到参与分配人名字并核对身份后由参与分配人在抽签箱内抽取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注房号的,该参与分配人为该配套用房中签人;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注“未中签”的,该参与分配人未中签该配套用房。
第三步:中签的参与分配人当场签署《房号确认单》
本次分配活动配套用房房源共6套,每套按以上三个步骤进行,分配顺序依次为:南琨华园安置房配套用房1、4幢104室、106室、107室、108室、3幢105室、107室。
抽签过程由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公证,乐清市城南街道纪工委现场监督。

本次分配房源说明:
报名和交款公告配套用房房源15套,其中4套无人报名,其中5套只有一人报名,该5套房直接确认分配给报名人。


其他说明:
1.在抽签活动结束后,房屋尾款结算时间将由组织方另行通知。拆迁协议面积不够的村民应将协议面积调剂至满足所抽得房屋实测面积。
2.如未摸得安置房的,安置房建设资金将在分配活动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提供的银行卡内,后续听从组织方安排。
3.抽到配套用房的被拆迁人应在活动结束后到跃华大厦5楼519室签订配套用房补充协议书。

房源信息、分配活动资料及相关事项请到跃华大厦5楼519室处咨询办理。

若客观原因导致本次安置分房活动不能如期举行,组织方将另行公告通知。



因要办理相关手续,未收到装修通知的不可入场装修,违者后果自行负责。
十一

本公告由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337号跃华集团5楼519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20日






关于城中村改造南草垟村Zx-7e-1、Zx-7b地块 (南草垟三期南琨华园、四期南珑钰园安置房)第三轮抽签分配公告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城中村改造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组织方)决定组织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南草垟村Zx-7e-1、Zx-7b地块(南草垟三期南琨华园、四期南珑钰园安置房)第三轮分配活动,现将分配程序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分配活动由组织方组织实施。

参与分配人的资格由组织方审定。

分配活动地点:乐清市南草垟社区(乐清市百珍东路与旭阳路交叉口西南120米)。


安置房分配活动时间安排:
抽签分配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时。
参与分配人需在分配活动举行日上午9时30分到10时进场(现场如有人排队则延至排队结束),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接受工作人员核对。迟到的参与分配人在顺序号抽签开始后不能进场参加分配活动。有资格的参与分配人未参加现场分配活动的,视为放弃本次分配,自愿接受组织方的安置安排。

本次分配活动按下列程序进行:
第一步,产生顺序号:按照交款的先后顺序,在主持人叫到参与分配人名字并核对身份后,由参与分配人抽取一个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明的顺序号即为抽中的顺序号。产生顺序号的顺序按照从小到大排列的次序。鉴于顺序签球的数量可能多于参加抽签的人,产生的顺序号可能是不连续的。抽到前11个顺序号的参与分配人优先参加下一轮产生房号的抽签(第二步),如其中有人不参加产生房号的抽签的,由后面的顺序号依次递补。
第二步,产生房号:按照第一步产生顺序号的顺序,主持人宣布抽签开始,当主持人叫到参与分配人名字并核对身份后由参与分配人在抽签箱内抽取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明的房号即为抽中的房号。
第三步:按照第二步产生的房号,参与分配人当场签署《房号确认单》。抽签过程由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公证,乐清市城南街道纪工委现场监督。

本次分配安置房提供以下房源:
一共11套“168㎡户型”。


其他说明:
1.“168㎡户型”不是指一套安置房的实际测量面积是168㎡,其面积以实测为准,面积误差部分按相关拆迁安置规定处理。
2.每套安置房配对一个车位。
3.在抽签活动结束后,房屋尾款结算时间将由组织方另行通知。拆迁协议面积不够的村民应将协议面积调剂至满足所抽得房屋实测面积。
4.如未摸得安置房的,安置房建设资金将在分配活动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提供的银行卡内,后续听从组织方安排。

房源信息、分配活动资料及相关事项请到乐清市城南街道城中村改造专项办公室519室处咨询办理。

若客观原因导致本次安置分房活动不能如期举行,组织方将另行公告通知。


因要办理相关手续,未收到装修通知的不可入场装修,违者后果自行负责。
十一

本公告由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337号跃华集团5楼519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20日
来源: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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