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雁荡山风景名胜区道路通行能力,确保景区及周边道路通行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和《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关于调整雁荡山风景名胜区交通组织的通告》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决定对雁荡山风景名胜区及周边部分道路实施临时限 制交通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 制时间:2023年9月29日零时至10月6日24时。
二、限 制区域:雁荡山风景名胜区内所有道路、白芙线(雁湖雁西村至罗汉桥路段)、松溪大道、雁山路、通站大道、溪滨南路及延伸段、104国道(雁山路入口至雁荡山高速出入口路段)。
三、限 制措施:(一)根据《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关于调整雁荡山风景名胜区交通组织的通告》规定和维护中秋、国庆假期景区及周边道路安全畅通工作需要,当景区内停车场车位满50%时,对进入景区车辆实行交通限流。限流期间实施抢险、消防、医疗救护、警务等任务的特种车辆可以直接进入景区,核心区居民车辆、工作人员车辆、公务用车凭《雁荡山风景名胜区车辆通行证》通行,其他车辆停靠雁荡山旅游集散中心,游客可步行或换乘景区旅游环保车进入景区游览。 (二)雁山路、振松路:为实施抢险、消防、医疗救护、警务、公务用车和公交车进入景区专用道路;持有“通行证”或已报备车辆可以经松溪大道—振松路—雁山路进入景区,其他车辆不得从雁山路、振松路进入景区。 (三)白芙线雁西村至罗汉桥路段禁止游客车辆经该路段进入景区。 (四)方洞景区禁止所有车辆驶入(景区公交、部队车辆除外) (五)在雁荡山博物馆、雁荡山艺术中心、溪滨南路延伸段设置交通分流点,遇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车辆停放85%时,分梯次启动交通分流措施,在松溪大道上的车辆分别停放到雁荡山博物馆、雁荡山艺术中心停车场、溪滨南路延伸段两侧,由景区内公交免费接送。 (六)景区道路、松溪大道、雁山路禁止车辆停放,且进入景区车辆须在景区停车场、宾馆、道路沿线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
此次限行规定公共交通除外,限行期间请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游客予以支持、配合并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管理。特此通告。
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 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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