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乐清城市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查看: 12396|回复: 0

[每日热搜] 川大回应律所称不再招川大毕业生:那是律师事务所的**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23-6-27 16: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快速分享:收藏到QQ书签转播到腾讯微博分享到QQ空间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网易微博
来自 浙江温州

近日,四川大学女研究生诬赖地铁农民工偷拍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最终当事人被学校处以留校察看,但似乎难以平息舆论。

事后,多家企业公开表态,不再招收川大大毕业生,其中第一个站出来的是北京某律师事务所。

6月25日下午,北京一律所发布通告称:“鉴于四川大学在最近处理张姓学生不当行为中的表现,该校的治学态度显然不高,该校毕业生的品质难以让社会信服。本所即日起向全社会通告,本所不再招聘四川大学的毕业生,请持四川**的求职者勿再向本所投递简历。”

6月26日,北京海淀区律师协会工作人员称,已经约谈该涉事律所,律所也删除了相关言论,并强调如果真的触及一些底线或者法律红线,会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处罚。

对此,有媒体联系了川学的多个官方电话,回应均为目前还不清楚这个事件。

一位负责本科生日常管理的行政教师给出了详细的答复:“不知道涉事律师事务所用没用过川大学生。如果他们用过,觉得我们学校学生不行,以后不再聘用,那是律师事务所的**。

这位老师还指出,目前川大法学院的毕业生每年不到200人,有约一半会继续读研深造,还有相当一部分去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去律所的不算多,而且多数都是去知名律所。

来源:快科技





广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Archiver|手机版|乐清城市网 ( 浙ICP备2020043312号-4  

GMT+8, 2024-11-23 09:12 , Processed in 0.034905 second(s), 3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