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中心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伯乐路道路提升工程)-丹霞路至宁康西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中心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伯乐路道路提升工程)-丹霞路至宁康西路初步设计的报告》收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2〕21号批复乐清市中心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该项目为其子项目。我局已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和有关部门意见,对初设文本和概算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根据我局会议纪要〔2023〕24号文件及会议审查情况,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清市中心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伯乐路道路提升工程)-丹霞路至宁康西路
二、工程范围
伯乐路为城市主干路,本次改造范围西起宁康西路,东至丹霞路,整治长度约440m,道路红线宽度60m,面积约55226㎡,其中车行道约22m,非机动车道约5.5m,绿化带约5m,人行道约8.5m。 该项目在原土地红线范围内改建,无新增建设用地。
三、建设规模、标准及内容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中提出的规模、标准及内容。建设内容包括车行道路基、路面破损修复和整体翻修、局部交叉口改造、横坡调整、公交站台迁移、侧平石更换、桥头跳车整治、慢行系统及绿化带景观提升等。
四、道路工程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中提出的道路横断面设计、道路交叉口设计、路面结构设计、公交站台设计方案。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花岗岩铺装。建议综合考虑道路交叉口的安全规范要求,优化交叉口设计。
五、给排水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提出的建设方案。
六、其他工程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提出交通工程、绿化及景观工程、路灯等工程建设方案。
七、道路交通安全、环保、水土保持
按规范要求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完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和相关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
八、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340.5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201.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5.45万元,预备费63.84万元(具体详见附件:总概算表)。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九、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三个月。
十、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十一、其他
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深化施工图各专业设计内容。 1、请根据节能、环保、交通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与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等部门及时对接沟通,优化交叉口断面衔接,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 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 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关于乐清市华兴路延伸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华兴路延伸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收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2〕34号对乐清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进行调整,该项目为其子项目。我局已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和有关部门意见,对初设文本和概算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我局会议纪要〔2022〕99号及会议审查情况,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清市华兴路延伸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二、建设范围
项目起点接汇丰路,桩号为K0+000,往南延伸,终点至现状发展路,桩号K0+224.48,全长0.224km。
三、工程技术标准
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30km/h。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内容为在资规部门出具的红线范围内对原道路进行延伸,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和景观工程。 道路横断面:4m人行道+4.5m非机动车道+3.5m机动车道+3.5m机动车道+4.5非机动车道+4m人行道=24m 道路工程:改建段路面采用对路面进行清扫吹灰处理后采用5cm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加铺。 新建段路面结构采用4cm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25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4%)+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3%)。 人行道采用6cm仿花岗岩C40透水砖+2cmM10水泥砂浆+15cmC20素砼
五、建设工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6个月。
六、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65.61万元。(具体详见附件:总概算表)。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八、其他
1、K0+116.9~K0+224.48段应根据实际用地报批情况进行实施,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在下一阶段深化施工图各专业设计内容,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做好与主体工程的衔接,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 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 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请接文后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结合工程实际和各专业要求抓紧实施。
附件:总概算表
关于乐清市中心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全市域路灯改造提升工程)-乐清市G228国道智慧照明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中心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全市域路灯改造提升工程)-乐清市G228国道智慧照明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收悉。根据你单位报送的《乐清市中心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全市域路灯改造提升工程)-乐清市G228国道智慧照明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市政 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190号、我局会议纪要〔2023〕27号和会议审查情况,经研究,现将其主要建设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清市中心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全市域路灯改造提升工程)-乐清市G228国道智慧照明工程
二、建设范围、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涉及范围为太阳谷至G228北口大桥。起点桩号:K8+840,终点桩号K17+440,全长约8.6km。本次项目新建12m-180W×2-LED双臂路灯共计196盏,8m-180W×2-LED双臂路灯桥梁段24盏,7m-120W-LED单臂路灯匝道路基段83盏,7m-120W-LED单臂路灯匝道桥梁段24盏,15m中杆灯28盏,共计356盏路灯。新建9台100KVA美式箱变。本项目在原道路范围内改造,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三、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设计文本提出的路灯提升改造方案。
四、建设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3个月。
五、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879.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2.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74万元,预备费39.14万元(详见附表)。资金筹措方式: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六、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七、其他
1、请根据节能、环保、交通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等部门及时对接沟通,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 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 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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