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中医院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乐清市中医院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进行批复的报告》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2〕188号文件批复乐清市公立医院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本项目为其子项目。2023年4月18日我局已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和有关部门意见,对初设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工程概算我局已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审定。经研究,原则同意,根据市人民政 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69号和我局会议纪要〔2023〕25号文件及会议审查情况,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乐清市中医院改造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综合楼)装修面积286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装修、消防钢楼梯、设备购置和结构加固等。 三、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改造方案。 四、计划总工期为12个月。 五、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投资概算1497.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26.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9.05万元,预备费71.29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详见附件) 六、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七、其他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做好与资规、住建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 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 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 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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