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征收地块在城南街道,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388公顷(约3.582亩),公告如下: (乐征预告〔2023〕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3年34号地块(乐清市华兴路南段(伯乐西路至盖竹河)一期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盖竹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 城南街道盖竹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238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资讯、土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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