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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价值2万多,但只保价了1.2万元,快递丢失后到底该赔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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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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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5 15: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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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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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客户发货

担心贵重包裹被人觊觎
填保价单时故意写低价格
没想到给索赔带来麻烦
丢了商品
失了好评
超出保价之外的损失难道还得自己担?


  

填低保价金额引发纠纷


法院:快递公司存在过失,应赔偿损失

  

法官:援引保价条款免责有重要前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 制赔偿责任。


来源:南京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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