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社会密切关注,现就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解答如下,招生政策以《2023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为准: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即在审批地县域内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即电脑随机录取),邀请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招生批次顺序为:第一批次为“转公学校”;第二批次为民办学校;第三批次为公办学校,具体招生工作见“乐清市公办(含转公)、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表”。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年龄需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2023年小学毕业生,即接受完六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在我市入学资格符合下面条件之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备乐清市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持有乐清市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乐清市办有浙江省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乐清市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且报名前还在缴纳;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乐清市小学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面向七年级新生);其他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入学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统一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2日-7日,其中初中段网上报名为6月2日—4日(9:00—21:00);小学段网上报名为6月5日—7日(9:00—21:00)。
家长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报名录取结果,建议家长尽量避开网络高峰时间。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提前在手机上,下载并安装“浙里办”APP,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依次选择“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进行入学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录取结果等信息。相关报名信息经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后将不再予以更改。具体报名流程见“乐清教育发布”后续发布的登记报名手册。
四问:公办学校(含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可以兼报吗?如果就读民办学校,可以填报几所?
2023年秋季新生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兼报转公学校、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其中选报民办学校不超过2所且不得跨县域兼报、转公学校限报1所、公办学校限报1所。且实行分类分阶段依次审核录取:第一阶段为转公学校、第二阶段为民办学校、第三阶段为公办学校。
特别要指出的是,适龄儿童、少年申报民办学校只能在一个县域内,不能跨县域申报。即如果已报名我市民办学校1所,则不能再同时申报乐清市外其他的任何1所民办学校。
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户口册等,到户籍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由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备留档即可。
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学校申请入学。随迁人员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和缴纳社保不在同一个区域的,原则上在居住证所在地学校申请入学。对因申请就读学校额满而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由市教育局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落实到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读。
中重度视力障碍和听力障碍儿童、少年分别到浙江省盲人学校(联系电话:0571-63167096)、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电话:0577-57761176)就读;中重度智力障碍儿童、少年到乐清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电话:0577-62070245)就读;轻度智力障碍儿童、少年及其他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普通学校实行随班就读。对生活不能自理,但有学习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乐成公立寄宿学校和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附属学校所有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学生管理按照公办学校模式进行,执行“一周一放”。已被转公学校预录取(摇中)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得参与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摇号、录取。对于录取后放弃的学生,不再具有后续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摇号和录取资格。对于录取后因放弃或者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等原因空出的学位,不再递补录取。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将为所有报名对象生成顺序号。报名平台将按2个平行志愿(申报学校)同时摇号,当出现2个志愿都被摇中(预录取)或其中的1个被摇中时,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民办学校签订《就读承诺书》和缴费确定,以缴费确认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确认的视同放弃。因放弃或被取消预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在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报名对象中依次递补录取。
十问: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吗?
经认定为一贯制的民办学校,在学生(家长)自愿基础上,应实施直升。之前已招录在校的学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可以按上述直升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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