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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文化馆] 一首歌,唱响一座城——“醉美之城·幸福乐清”歌曲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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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0 09: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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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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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撤县设市30周年之际,以音乐形式打造城市新名片。通过歌曲,唱响乐清本土文化,提升乐清的知名度、美誉度、传播力和影响力,助力塑造新时代新乐清新形象。

、活动主题
一首歌,唱响一座城——“醉美之城˙幸福乐清”歌曲征集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乐清市文化馆

三、征集范围
全国各地凡1993年以来创作的、具有鲜明乐清辩识度的原创歌曲。

四、作品要求
1. 反映乐清撤县设市3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生动诠释“醉美之城˙幸福乐清”独特魅力,内容健康,立意深刻,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2.歌曲时长不超过6分钟;
3.形式可以是独唱、合唱、重唱等。
4.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有任何侵权行为。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五、报送要求
1.参评歌曲需提供制作完成的音频小样(如有已完成的MV也可一并报送);
2.歌谱以PDF格式报送,并填写报名表(附件);

六、报送方式
1.音频小样、歌谱和报名表(一首歌,唱响一座城报名表.docx)以压缩包形式报送至邮箱452624946@qq.com,压缩包命名为“一首歌投稿+作品名称+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
2.报送截止日期:即日起——2023年7月31日;
3.联系人:周老师、刘老师
4.联系方式:0577-57123917

七、评审方式
1.评审将分为初审、复审;
2.初审由专家评选出10首入围作品。为扩大宣传,将在网络平台发起作品点赞环节。
3.复审由专家对10首入围作品进行复评,经综合评定,评选出1首优胜作品。

八、奖励办法及宣传组织机构
1.设优胜奖1名、入围奖9名,
优胜奖:奖励20000元(词曲比例4:6);
入围奖:奖励2000元(词曲比例4:6);
(注:获奖者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奖。)
2.主办方将对优胜作品进行加工提升,在各平台进行推广宣传,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系列唱响活动。
3.所有入围作品主办方有权用于各项公益性宣传,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
报名表下载:点击下方链接

来源:乐清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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