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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离婚不用争房产了,按新规定来分配!(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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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8 14:4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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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温州

北大教授姚洋说,随着时间的流逝,对于当代年轻人来说,买房基本上已经成为了结婚的“门槛”,如今结婚三件必备的东西就是:房子、车子和“票子”,其中房子是最 为基本的配置。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由于当前房价过高,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当前城镇家庭资产中主要以实体资产为主,实体资产中房产占比高达7成以上,如今房子不仅是生活居住的基本保障,更是经济实力的一种象征。



而近年来为了避免离婚问题的加剧,我国也在不断修改《婚姻法》,在民法典也提到了婚姻房产的分割问题,根据最 新修订的《婚姻法》来看,5月起夫妻离婚后,房产统统按照“新标准”分配,不用再争了:
先来看图:


01
属于夫妻个人房产的情况
一般来说,这三种情况下的房产属于夫妻的个人房产:
1、夫妻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用自己的资产全款买了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写了购买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属于个人所有;
2、夫妻结婚前(结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给子女全款买了一套房,并且房产证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视为父母的赠与行为,房产属于个人所有;
3、夫妻关系续存期间,其中一方用能够证明的个人资产全款买房,并且产权上面只登记了出资方的名字,那么这类属于夫妻个人所有房产。
简单总结一下,一般来说属于夫妻个人资产的有三个要素,首先是用个人资产全款买下的房子,其次是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出资方的名字,并没有登记配偶的名字,最 后是其他人的赠与行为,并且产权证上只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名字,一般这样的房产属于个人所有,另一半无权分割。


02
属于夫妻共有资产的情况
如何界定夫妻共有资产呢?
有四种情况:
1、夫妻结婚前,其中一方面使用全款买房,但在结婚后登记了另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夫妻间的赠与行为,因此属于共有资产;
2、婚姻续存期间,其中一方的父母全款买房,并且在房产证上登记了双方的名字,视为父母的赠与行为,属于共有资产;
3、夫妻结婚后,两个人一起买房并且还房贷,那么这时候无论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双方共有财产。这也是最 为常见的情况。
最后一种情况比较复杂,但也是十分常见的情况:夫妻结婚前,其中一方个人或者其父母出资“首付”部分,剩余房贷部分由双方婚后共同偿还,那么离婚后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出资方的名字,那么“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资产,房贷部分属于共同资产,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则首付以及房贷部分均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资产。


03
继承以及赠与子女房产的分配问题
婚姻续存期间,其中一方通过继承父母获得的房产,如果父母立下遗嘱明确房子归子女个人所有,那么住房属于夫妻个人资产,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资产。
许多家庭在自己买完房后,也会提前给子女准备一套房子。那么夫妻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割呢?
1、如果产权证上登记了夫妻以及孩子三个人的名字,那么按照三等分均等分割;
2、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了子女个人的名字,且子女没有成年的话,属于夫妻间共有资产,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则视为父母的赠与行为,房产归子女所有,父母无权分割。



为了降低离婚率,近几年也在不断发布新规,比如民法典中增设了一条“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主要是避免夫妻之间由于“冲动”而离婚的问题。



不仅如此,许多省份也在发布新规保障女性权益,比如产假延长,目前全国已有二十多个省市发布了鼓励生育的政 策,把过去的产假时间大幅延长,最 低的省份都延长了60天,对于二孩三孩家庭,产假延长到90天以上。
此外,新的《计划生育法》增加了一个“育儿”假期,规定父母每年享有一定的育儿假期,十几天到几十天不等。部分地区产假和育儿假等各种假期加起来,最 长能够达到350天。



另一方面许多专家也在提出新建议,比如任泽平建议进一步完善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并对企业实行生育税收优惠,加强保障非婚生育的平等权利。
专家汪泓建议实行差异化的个税抵扣以及经济补贴措施,覆盖从怀孕保健到孩子18岁或学历教育结束。
相信随着一系列的新规发布,未来离婚率能够明显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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