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乐清市文明城市创建实地常态化督查考评办法》(乐创文〔2023〕1号)要求,2023年四月份市创建办对79个职能部门和25个乡镇(街道)开展实地测评和台账申报,发现的问题已通过《乐清市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反馈,请各责任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并按时反馈整改情况。督查考评按分组排名,排名靠前的予以红榜激励,排名靠后的予以黑榜惩戒,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第一组:红榜单位为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黑榜单位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住建局;第二组:红榜单位为市联通公司、团市委、市妇联,黑榜单位为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第三组:红榜乡镇为翁垟街道、南塘镇、蒲岐镇,黑榜乡镇为白石街道、仙溪镇;第四组:红榜单位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中心、市纪委市监委,黑榜单位为市民宗局、市经信局。
来源:乐清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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