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乐清城市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查看: 7553|回复: 0

[每日热搜] 律师发帖称“梅姨落网” 广州增城警方:梅姨并未在广西落网,从未放弃调查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8) 鸡蛋(0)
发表于 2023-4-26 16: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快速分享:收藏到QQ书签转播到腾讯微博分享到QQ空间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网易微博
来自 浙江温州

4月25日晚,北京国标(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学在其短视频账号上发帖称,传言中涉嫌参与数起儿童拐卖案的“梅姨”已落网。“和公安部公布的照片完全一致,一周内拿着她的照片给她同居的老头看看就清楚了”。4月26日,孙文学又发布了一组照片,称其中一张彩色照片或为“梅姨”近照。


微信截图_20230426162554.png


4月26日,孙文学告诉红星新闻,由于认识“梅姨”的人贩子张维平将于近日执行死刑,他紧急发声是希望能促成张维平对“梅姨”进行指认。


红星新闻追问孙文学律师,其所说的“梅姨”在何处落网?为何认为是“梅姨”?截至发稿前,未获对方回复。


26日,广州增城警方回应称,经初步核实,“梅姨”并未在广西柳州落网。增城警方告诉红星新闻,目前警方正在核实关于“梅姨”的线索,截至目前有关“梅姨”的证据仅为口供,并未有其他实质性的证据。警方从未放弃对“梅姨”的调查。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梅姨案”案发于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间,涉及9名被拐卖儿童,该案5名被告人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共同参与了申军良之子申聪的拐卖行为,其余8起均由张维平实施,后将被拐卖儿童交给“梅姨”转卖。


据南方都市报2019年报道,河源紫金的一名老人,曾和疑似“梅姨”的人同居。老人称,女友自称名叫潘冬梅(音),是“红娘”“做点小生意”,老人提出结婚后,女友就消失不见了。但广东警方表示,这名老人与张维平均称互不认识,且无法证明“潘冬梅”与“梅姨”为同一人。


南方都市报4月26日报道,记者从权威信源获悉,申聪被拐案中两名涉案人员张维平、周容平将于4月28日被执行死刑。


红星新闻记者 王语琤 孙钊



广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Archiver|手机版|乐清城市网 ( 浙ICP备2020043312号-4  

GMT+8, 2024-11-22 23:47 , Processed in 0.051230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