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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法庭·普法专栏】车辆买卖未过户的,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需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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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1 16: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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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温州
前言

车辆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必需品,经常有些朋友会咨询和车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车卖了还没过户,新车主却开着车出了车祸,原车主要不要承担责任?




杭州的林女士新买了一辆特斯拉Model Y,于是旧车便闲置了下来,没人使用还占车位。于是将车辆信息发布于二手平台售卖,正要买车的陈女士看到销售信息后,觉得车子性价比不错,打算入手!于是两人在二手车平台办理了买卖合同。因当时陈女士工作繁忙不便过户,提出先支付给林女士一部分车款,约定车辆交付后,过一段时间再过户,林女士也同意了,可是,没想到一段时间后林女士便接到了交警的电话,说她的车辆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人身损害,此时,林女士心急如焚,不知道自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1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林女士对该起交通事故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仍然建议大家在二手车交易后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由于车辆违规处罚等其他信息仍然会记到原车主名下,因此及时过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 张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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