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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358亩!这几个村的人要发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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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5 16:07: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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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温州
乐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乐征预告〔202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洞头至庆元公路乐清翁垟至永嘉上塘段(乐清段一期)建设需要,拟征收前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华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华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南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岐头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岐头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桥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王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长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黄华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黄华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示内容:
征收范围:
柳市镇南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黄华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黄华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岐头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华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长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岐头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翁垟街道王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桥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华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前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23.89060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规划用地红线
拟征收土地示意范围:
来源:乐清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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