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 关于延长金 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 策期限的通知 》,主要涉及两项内容: 一是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 款、信托贷 款等存量融 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 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 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 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 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二是对于商业银行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 资,在贷 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 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该通知保交楼预期明显,旨在让金 融机构延长贷 款期限,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促进项目完工交付!鼓励商业银行给予项目配套融 资,且形成不良的不会追求相关人员责任,意思就是让商业银行大胆放心去给房地产项目借钱! [color=rgba(0, 0, 0, 0.901961)]
其实,我国稳定房地产市场,推动保交楼的储备政 策还有很多,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发行地方政 府专业债券,用于收购开发商部分房产用作人才公寓、保障房、廉租房等用途,既解决了政 府需求,又可以保障项目有足够的资金完成建设,按时交付,守住社会稳定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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