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乐清城市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查看: 15353|回复: 0

小孩路边玩篮球滚到路中央导致交通事故,责任谁来担?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23-6-28 08: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快速分享:收藏到QQ书签转播到腾讯微博分享到QQ空间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网易微博
来自 浙江温州
小孩路边玩球  失误致人受伤

十岁的小谦和小航某天从学校回家路上,沿着公路一边走一边拍打着篮球,不料一个失误,篮球滚到了道路上。碰巧此时,梁某驾驶摩托车快速经过,看到前方突然飞滚过来的篮球来后,他赶忙一个急刹车,人和车都摔倒在地,梁某也因此受伤。
1687857961245_649aab29c285220aaec834c1.png
事故发生后,梁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诊断结果为胫骨上端骨折、多处挫伤,共住院234天,花费医疗费6万余元。经鉴定,梁某的损伤致残程度评定为十级伤残。
因梁某和两位男孩的父母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遂将两位男孩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约14万元。


双方各执一词 案件陷入僵局
小谦、小航的父母认为,事故发生时,两个小孩正在从篮球场打完球回家的路上,并非家长没有履行监护责任,是梁某车速过快导致事故发生。并且,梁某主张的赔偿金额也着实过高。
梁某则表示其本人最为无辜,飞来横祸导致其残疾,且在医院治疗了半年之久,故要求孩子父母进行赔偿。

法官耐心释法 成功促成和解
庭审后,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经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继续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一方面指出小谦、小航在道路边玩篮球并致篮球滚落至道路,是导致梁某摔倒并受伤的主要原因,两小孩的父母确实监护不到位,理应赔偿;另一方面也指出梁某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未做到观察注意、减速慢行,也存在一定过失,希望双方换位思考,“以和为贵”化解纠纷。
经过庭审调解和多次的电话沟通,双方最终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小谦、小航的父母主动向梁某道歉,而梁某也对小谦、小航的无心之过表示谅解,两个孩子的父母在调解现场当即支付了赔偿款128000元给梁某,双方达成和解。

法官说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嬉戏玩耍是儿童的天性,父母应当履行好监护职责,既要为未成年人排除生活中的危险因素,保护其身心安全,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秩序意识与安全意识的教育。良好的秩序意识与安全意识不是朝夕而就,需要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言传身教,以身作则,让未成年人意识到遵守公共秩序和注意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避免将自己或他人置于危险当中。



来源:广州中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Archiver|手机版|乐清城市网 ( 浙ICP备2020043312号-4  

GMT+8, 2024-12-4 16:10 , Processed in 0.035803 second(s), 4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