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宣传员 发表于 2023-3-1 15:12:33

新车“美 容”变“毁容”,谁之过?

基本案情
A公司喜提一辆新车为长久保持光亮如初送到某汽车美 容店贴车衣
谁曾料到刚穿上“隐形车衣”停放在汽车美 容店路口还未交付竟被一“马路杀手”驾车撞上新车“美 容”变“毁容”花费车辆维修等费用15万元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A公司一纸诉状将汽车美 容店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规定“承揽人具有保管义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A公司将案涉车辆交付给美 容店两者之间已构成承揽合同法律关系美 容店完成车辆粘贴车衣后应当尽到妥善保管义务而未尽到应承担车辆损失赔偿责任
虽然案涉车辆系他人撞坏但A公司选择起诉汽车美 容店承担保管不善的赔偿责任系对诉权的自愿行使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汽车美 容店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可依法另行解决
综上判决某汽车美 容店赔偿A公司车辆维修等费用15万元及评估费5100元二审维持原判法官说法
汽修机构在承揽汽车装饰和维修业务期间有义务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约定服务内容并应对车辆妥善保管直至完成交付如因汽修机构保管不善造成车辆发生意外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违约责任因第三人责任造成的汽车装饰维修机构可以依法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来源:河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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