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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51万元!乐清一公司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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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3: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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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温州

案件名称:乐清市百科电气有限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乐清应急罚决〔2025〕第000141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乐清市百科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戴某某

执法部门: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09-17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当事人乐清市百科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现场管理工作不到位,未能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

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致乐清市百科电气有限公司“5:29"一般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

该行为讳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510,000.00)。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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