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南岸一期第七轮安置房抽签分配的公告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组织方)和南岸经合社、南岸捕捞经合社协商意见,决定组织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南岸一期第七轮安置房分配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配活动由组织方组织实施。
二、参与分配人的资格由组织方审定。
三、分配活动地点:
浙江省乐清市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2幢10楼。
四、安置房分配活动时间安排:
1.抽签分配时间为:2025年7月1日10时开始,依次进行“90㎡户型”、“140㎡户型”的摸文。
2.参与分配人须在分配活动开始前半小时进场(现场如有人排队则延至排队结束),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接受公证处核对。
3.活动开始后,若参与分配人经三次呼叫姓名未到者,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分配,自愿接受组织方的安置安排。
五、本次分配活动按下列程序进行:
第一步,产生选房顺序号: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在主持人叫到参与分配人名字并核对身份后,由参与分配人抽取一个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明的顺序号即为抽中的顺序号。产生顺序号的顺序按照从小到大排列的次序。鉴于顺序签球的数量可能多于参加抽签的人,产生的顺序号可能是不连续的。
第二步,产生房号:按照第一步产生顺序号的顺序,主持人宣布抽签开始,在抽签主持人叫到参与分配人名字并核对身份后由参与分配人在抽签箱内抽取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明的房号即为抽中的房号。
第三步:按照第二步产生的房号,参与分配人当场签署《房号确认单》。
抽签全过程由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公证,乐清市城南街道纪工委现场监督。
六、本次分配安置房提供以下房源:
南岸一期:52套“90㎡户型”、90套“140㎡户型”。
南岸三期:1套“140㎡户型”。
总计143套。
七、剩余房源作为南岸一期安置房第八轮抽签分配活动启用房源,具体分配资格由城南街道和南岸经合社、南岸捕捞经合社共同研究确定。
八、其他说明:
1.本批分配活动公布的“90㎡户型”、“140㎡户型”不是指一套安置房的实际测量面积,其面积以实测为准,面积误差部分按相关拆迁安置规定处理。
2.每套安置房配对一个车位。
3.在抽签分配活动结束后,房屋尾款可直接结算,拆迁协议面积不够的拆迁户应将协议面积调剂至满足所抽得房屋实测面积。
九、本公告由乐清市城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地址:乐琯路城南街道城中村改造专项办公室(原城南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