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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这个街道以及站点周边地块规划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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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16: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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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温州
01
乐清市翁垟街道翁垟单元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05-67、68、69,06-19地块规划修改 启动前征求意见

为了解决翁垟街道王宅村公开出让10-1、10-2号地块的建设问题,改善兴茂路与南阳路交叉口的街区形象,翁垟街道办事处向我局申请对《翁垟街道翁垟单元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中的05-67、68、69地块进行规划修改,由于修改引起的对周边地块的影响,故06-19地块也需要相应修改。我局拟按程序启动该控规修改,现予以征求意见。


一、规划修改范围(详见附图1)

本次规划主要修改范围为《乐清市翁垟街道翁垟单元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0.7)》中的05-67、68、69,06-19地块,位于翁垟街道。修改范围:西至绿地,北至现状住宅用地,南至南阳路及变电站,东至兴茂路。



二、规划修改意向(详见附图2、3)


1、规划用地性质的调整

根据工作要求,本项目需要对《乐清市翁垟街道翁垟单元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0.7)》中的05-69、06-19地块进行调整。

(1)将05-69地块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并兼容商业用地。

(2)将06-19地块北侧用地性质由体育用地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修改前:

修改后:

2、用地界线和用地面积的修改(1)为满足地块开发建设需要,将05-67东侧界线往西调整约32米,05-68地块东侧界线往西调整约34米,05-69地块西侧用地界线往西调整约32米。为尽量消除由于05-67地块(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减少对周边地块造成的影响,根据就近原则,将06-19地块北侧沿南阳路约23米处为分界线划分为两个地块,南侧为06-19-1地块、北侧为06-19-2地块。

(2)由于用地界线的调整,各个地块的用地面积也相应修改。

3、控制指标修改

(1)05-69地块调整为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后,为延续兴茂路的商业氛围及与周边地块建筑相协调,将建筑密度上限调整为30%,商业兼容建筑密度占比8%,将容积率上限调整为2.7,绿地率下限调整为30%。

(2)将用地边界调整后的各地块用地面积进行相应调整。

修改前:

修改后:

凡是与本控规修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项控规修改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稿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 10 月 27 日—11月 2 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并提交具体的意见。


同时欢迎广大热心城市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该规划修改提出优化建议和意见,使规划更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


征求意见网址:

http://www.yueqing.gov.cn/

联系地址:乐清市宁康东路98号

联系电话:62523953

传真:62579066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 10 月 26 日
02
乐清市轨道交通S2线翁垟站周边用地控规22-03-03、22-03-08及周边地块规划修改 启动前征求意见

为了政策处理的需要,落实一部分符合建房审批条件的拆迁户,同时也为了解决部分住房困难户的建房需求,翁垟街道办事处向我局申请对《乐清市轨道交通S2线翁垟站周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22-03-03、22-03-08地块进行规划修改,由于这两个地块修改会涉及周边地块的界线修改,故周边部分地块也需要相应修改。我局拟按程序启动该控规修改,现予以征求意见。


一、规划修改范围(详见附图1)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为《乐清市轨道交通S2线翁垟站周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22-03-03、22-03-08及周边地块,位于翁垟街道。

修改四至范围:东至万翁公路,北至府前路,西至兴茂北路,南至现状河流。

二、规划修改意向(详见附图2、3)


1、规划用地性质的调整

根据工作要求,本项目需要对《乐清市轨道交通S2线翁垟站周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22-03-03、22-03-08进行调整。

(1)将22-03-03地块由广场用地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

(2)22-03-08地块大部分用地由广场用地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22-03-08地块靠近现状河流的部分与周边地块一样,控制10m宽滨河绿地,由广场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还有少量用地根据用地条件需要与相邻的22-03-11地块一起利用,保证用地的方整,由广场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用地界线和用地面积的修改

(1)为了地块的集约开发利用,22-03-08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后分别纳入周边相同用地性质的地块中。其中,二类住宅用地纳入22-03-06地块,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纳入22-03-11地块,公园绿地纳入22-03-07地块。另外,调整后,22-03-12地块与22-03-07地块为相邻的公园绿地,规划将两个地块合并为一个22-03-07地块。用地界线调整后,原22-03-08地块和22-03-12地块取消。

(2)由于用地界线的调整,各个地块的用地面积也相应修改。

3、控制指标修改

(1)22-03-03地块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后,地块技术经济指标参照《乐清市轨道交通S2线翁垟站周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相同用地条件的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1,建筑密度调整为30%,绿地率调整为30%,建筑限高调整为36m。

(2)原22-03-08地块纳入周边地块后,其地块的技术经济指标也相应调整,与调入的周边地块保持一致。


凡是与本控规修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项控规修改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稿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27日—

11月2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并提交具体的意见。


同时欢迎广大热心城市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该规划修改提出优化建议和意见,使规划更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


征求意见网址:

http://www.yueqing.gov.cn/

联系地址:乐清市宁康东路98号

联系电话:62523953

传真:62579066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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