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乐清城市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查看: 3510|回复: 0

事关你的房子!住建部明确:禁止→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23-6-12 14: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快速分享:收藏到QQ书签转播到腾讯微博分享到QQ空间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网易微博
来自 浙江温州
[color=rgba(0, 0, 0, 0.901961)]为坚决遏制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color=rgba(0, 0, 0, 0.901961)],对各方面主体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装修活动中涉及各方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


近期发生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租户装修私拆承重墙、广东省肇庆四会市业主在未取得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打穿墙体等事件,威胁到了其他住户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此,《通知》对装饰装修活动的各个环节,明确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

  • 针对装修人,《通知》明确,装修人要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禁止有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装修人及装饰装修企业要承担因违法违规装饰装修造成的整改拆除和恢复工程等相关费用。

  • 对于设计单位,《通知》要求,对设计单位存在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等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依法处罚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

  • 对于装饰装修企业,《通知》要求,装饰装修企业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确保人员和房屋安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对存在擅自施工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此外,《通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要按规定告知相关企业和个人装饰装修活动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加强巡查检查。属地街道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渠道。各地执法部门要高效处理投诉、报告事项,做好部门联动。各地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
来源:乐清网


广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Archiver|手机版|乐清城市网 ( 浙ICP备2020043312号-4  

GMT+8, 2024-5-13 12:02 , Processed in 0.047375 second(s), 3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