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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乐清!男子一晚招妓3人,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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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1 15:03:3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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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温州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2月8日,汪某某在乐清某酒店宾馆房间内,通过谭某某以600元/人的价格招妓三人,并向其提供**服务。经查,汪某某的情节较轻。

情节较轻.png
图文无关

以上事实有汪某某的陈述和申辩、谭某某的陈述,交易账单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嫖娼,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你的行为已构成嫖娼,公安机关将据此对你处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汪某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乐清农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不超过罚款本数。.jpg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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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1 20:14:59 来自乐清城市网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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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1 23:35:48 来自乐清城市网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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