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乐清城市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查看: 6775|回复: 3

[每日热搜] 游客未达消费标准导游不给房卡,文旅局回应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23-2-7 16: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快速分享:收藏到QQ书签转播到腾讯微博分享到QQ空间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网易微博
来自 浙江温州
 2月6日
  一网友称参加广西一旅行团时被强制购物
  不达消费标准不给房卡的视频引发关注
  陈先生(化名)称,该旅行团团费为398元,大部分游客年龄在70至80岁,报名时工作人员虽然告知大家这是一个购物团,但未提到有最低消费标准。
  直到旅途第二天,导游才宣布每人必须消费满400元,否则不给房卡,因此与团内另一游客发生冲突。
  6日,该团导游黄女士称,是因为对方仅花费了100元,消费金额过低导致。
  黄女士称,游客们所交团费甚至不足以承担酒店一晚的费用,因此,行程表中虽未明确标明有“最低消费标准”,但游客们应该是“心知肚明的”,“但凡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知道要履行购物义务的”。
  该团行程表显示,整个行程共7天6晚,游览线路包含三座城市,十余个购物点。
  黄女士称,此事桂林市旅游局已介入,事件正在处理中。
  转自:澎湃新闻
来源:新北方

广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23-2-7 21:24:37 来自乐清城市网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已读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23-2-7 21:28:00 来自乐清城市网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加强旅游管理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23-2-7 21:30:27 来自乐清城市网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每天看新闻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Archiver|手机版|乐清城市网 ( 浙ICP备2020043312号-4  

GMT+8, 2024-5-5 09:04 , Processed in 0.050051 second(s), 4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