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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普法课堂】13周岁男生因强奸10周岁女孩未遂事件--律师探讨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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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1 17: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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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近期,大连一名13周岁男生因强奸10周岁女孩未遂,残忍将其杀害;同日,四川仁寿县城北实验初级中学一名15周岁的初中生,在教室内持砖头多次连续击打老师。这两起案件的发生,将是否应降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话题推到风口浪尖。

       在以上两起案件发生二天后的10月26号,就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分组审议的日子,会议审议了两部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修改草案,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现场,多位与会人员提及了以上两起案件,降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和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的惩治问题成为与会人员热议的焦点。
       再观察舆论,不难发现大部分人都主张要降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加强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的惩治。但我们真的要这么做吗?
       诚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未成年人的生理发育提前许多,智力和思辨能力较之前也提高了,这点从小学课本的难度较二十年前大幅度提高就可以反应出来。伴随而来的,还有未成年人从单纯的逃课、打架变成盗窃、抢劫甚至杀人的犯罪问题。于是,社会各界高呼要降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以14周岁为承担刑事责任的分界线已经不足以威慑现在有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

       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社会文明的进步带来的却是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假设我们现在将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由14周岁降为13周岁,若将来继续发生类似的恶性事件,是否又需将13周岁降为12周岁?循环往复之后,多少岁才是最佳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我国现行刑法将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定为14周岁,是经过社会学、犯罪心理学、生物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综合考量的,也符合世界立法的潮流。近期发生的极端案例,无法代表我国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在持续下滑,主要犯罪的年龄段是在16周岁以上,这和现行刑法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的出发点是吻合的。

       目前舆论的发酵,有部分原因在于网络的发达及媒体的渲染,但是从数据中可以看到,未成年人的涉诉罪名主要还是集中在盗窃罪、抢劫罪等。并且历史告诉我们,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不但会造成交叉感染,还会对未来社会的安全造成隐患。在美国密苏里州1995年的一项评估中,176个少年犯(平均年龄为14周岁)被随机分配接受多方面教育改造和传统的监禁改造,四年之后,前者中有29%被再次逮捕,后者中却有74%被再次逮捕。
       简单的采取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做法,其实是本末倒置,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辨认和控制能力还没达到成年人的标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才是首要任务。

       最近几年,除了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和小视频也成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因素之一,网络游戏和网络直播中的暴力、色情内容对未成年人造成了潜移默化的影响。更有甚者,直接利用网络空间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我们是否可以在立法上效仿日本动画片分级制度,对未成年人上网能接触到的内容进行分级?
       其次,在大连10周岁女孩被害案中,男孩事后的聊天记录显示其清楚地知道自己未满14周岁,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我国现行刑法中对此类虽然构成犯罪,但因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还未规定干预机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工作刻不容缓。


       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存在至关重要的影响。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是不可忽视的部分,无论是因生活被迫和孩子分隔两地的父母、还是因感情不和分开的夫妻,在此方面绝不可省力,绝不能让未成年人触碰法律的底线。
       其次,对于怀疑自己孩子受到不法侵害的家长,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登录检察机关办事服务综合门户网站12309中国检察网,该网站增设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主要就是受理“刑事申诉”“控告”“申请救助”三个部分。

       对于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来讲,要注意未成年人逃课去网吧、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将情况反映给给家长;对于有不良情绪的学生,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

(以上数据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以上内容来源于“浙江普法”、温州网)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各界也应承担起自己应付的责任。譬如作为法律共同体一员的律师,就可以自己所学为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温州市青少年犯罪率在4年间下降了48.45%,就恰恰反映出预防是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最好的方式。我们相信,随着公益普法的进一步发展,不仅仅是温州市,全国的青少年犯罪率也会有进一步的降低。
       俗话说“人之初,性本善”,每一名未成年人犯罪之前,都不会毫无特征,父母、学校、社会各界都应肩负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而不是一味地要求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杨涛(15057505338)
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刑事辩护律师,温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乐清市口才协会会员。曾荣获乐清市首届检察官与律师控辩赛优秀辩手、“正义杯”乐清市青年律师辩论赛一等奖、温州青年律师“法在心中”演讲赛二等奖、“嘉瑞成杯”温州检察官、律师辩论赛二等奖、2017年温州市青年律师辩论赛二等奖、温州市第三届控辩对抗赛优胜奖等,因成绩突出被温州市司法局授予2015年度律师行业个人嘉奖。执业以来,参与办理了众多乐清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并取得良好结果,深受当事人信任。执业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事务。

支小蒙,(13868736712)
法学本科,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普法亮眼 护航青春”公益普法讲师团成员之一,精研于刑事诉讼、合同类纠纷等领域,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取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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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2 10:06:43 来自乐清城市网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找到根源才能解决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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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3 12:53:23 来自乐清城市网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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