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噩耗”:5月22日11时26分许,余杭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辅警姚晓琦(男,24岁,杭州余杭人)在东湖高架路乔司街道吴家村路段,引导处理一起两车追尾交通事故时,被吴某(男,34岁,江西上饶人)驾驶的浙ARV3**号小型轿车撞伤,姚晓琦后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事发后,肇事司机自述:“当时开车拉了面料到海宁许村去,路上在使用微信聊天,脖子有点酸,低了下头,抬头发现有个交警在车前了”,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肇事司机可能会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处罚。 何为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和造成的严重后果之间必须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否则不构成本罪。 交通肇事罪死亡一人该怎么处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本案中,一旦查实确因肇事司机吴某玩手机导致事故的发生,他将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小编提醒:手机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但驾驶车辆时并不需要手机。看一眼手机需要3秒,假如以60KM/H的时速开车,那么看一眼手机就会“盲驾”50米!仅仅一个低头、一个走神,就可能给自己、给他人招致飞来横祸。分心驾驶危害极大,请广大驾驶员,开车途中,一定要集中精力,千万不要在开车时打电话、刷朋友圈、玩游戏,这不仅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更是对他人的安全负责。
顾斌钦(13736390506)
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专职律师
男,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温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乐清市法律援助律师骨干团成员。
顾斌钦律师作为应收账款团队主办律师,长期从事诉讼业务,对银 行诉讼和执行案件十分精通,为人热情、大方,工作努力、积极。2016年专业化改革后,逐渐转为从事刑事案件,以高度的职业责任心,专业的法律知识,高效的刑事辩护技巧,为众多刑事被告人争取合法的权益,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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