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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清明祭祀,小心火烛,引发火灾或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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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4 12: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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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3月30日17时,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境内发生森林火灾,在扑火行动中,27名森林消防队员和3名地方干部群众牺牲。
其实,新年伊始小编就听到乐清各地着火的新闻,仙溪塘岸村有户人家起火了,一连烧了十多间房子、柳市聚鑫电影院附近居民楼突发火灾。。。
水火无情,一旦引发火灾,造成的人财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小编今天就说说火灾事故发生后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
一、火灾事故责任谁认定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7号)》规定由公安消防机构制作《火灾事故责任书》。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需依据该《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
二、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2 民事责任:
拿出租房发生火灾为例,不同情况下引发火灾,担责主体也会不同。
情形一:房屋出租期间发生火灾等突发事故,因为租客是房屋主要使用者,应该安全使用房屋,避免火灾发生,所以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一般情况下应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情形二: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没有约定在房屋承租期间房屋的检查维修由谁负责,且出租人没有尽到安全修缮的义务,因输电线路、电气设备老化而引起火灾,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的,就由出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情形三:房屋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承租人承担主要责任,出租人也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2 行政责任:
公安消防机构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后,对引发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做出下列处理:
(一)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处理意见,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例如:
《消防法》第四十七条第六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浙江消防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出租的居住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出租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是个人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刑事责任:
【放火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临近清明,大家在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祭奠逝去的亲人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森林防火,文明祭祀,共创一个平安清明。

张灵芝  联系电话17367189667
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中共党员,浙江大学法学硕士,专业处理民商事领域包括经济、知识产权、破产等。作为嘉瑞成(乐清)消费维权团队的成员,在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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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5 12:32:41 来自乐清城市网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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