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狗者,劝你善良! ——毒狗事件刑事法律责任分析 3月19日晚,乐清市柳市镇政 府广场发生一起恶性毒狗事件,目前已知有五只宠物狗误食毒物并死亡。宠物狗从毒发到死亡只有短短十几分钟,症状均为呕吐、失禁、口吐白沫、抽搐、呼吸衰竭,直至死亡。
宠物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其中甚至不乏忠犬八公这样与主人心灵相通、感情至深的,应当得到善待。
这里,杨律师想奉劝毒狗者一句:劝你善良,否则,道德劝不了的人,会有法律来治! 毒狗者,在柳市镇政 府广场这样的公共场合投放毒物,毒杀他人宠物犬,其行为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首先,可能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投放危险物质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投放毒害性等物质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而公共场合,不单单是宠物狗可能捡食毒物,家长看管稍有不慎,婴儿、幼童也同样可能吞食含毒的香肠等食物,非常危险!倘若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甚至最高能判处死刑。
这里可能有人会说,之前网传的毒狗者最爱——异烟肼,对宠物狗剧毒,而人只有非常大量服用才可能造成毒害,如果柳市政 府广场的毒狗者用的是异烟肼,就不会危害到公众的人身安全,是否刑法就无法惩处呢? 非也!即便如此,毒狗者同样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浙江省的标准,毁坏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数额巨大。一只宠物狗,如柯基、阿拉斯加等,购买价值很有可能超过5000元。而该案中,五只宠物狗的购买价值应该已经远远超过。倘若其中有血统纯正的宠物狗,甚至可能已经超过5万元,毒狗者可能要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诚然,宠物狗对铲屎官的价值远远高于购买价值,法律仅仅能在购买价值的底线上予以评估,但是,这并不代表法律漠视毒狗的恶劣行径! 毒狗者,劝你善良!
杨涛(15057505338)
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刑事辩护律师,温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乐清市口才协会会员。以故事性、对抗性的演讲与辩论见长,曾荣获乐清市首届检察官与律师控辩赛优秀辩手、“正义杯”乐清市青年律师辩论赛一等奖、温州青年律师“法在心中”演讲赛二等奖、“嘉瑞成杯”温州检察官、律师辩论赛二等奖、2017年温州市青年律师辩论赛二等奖、温州市第三届控辩对抗赛优胜奖等,因成绩突出被温州市司法局授予2015年度律师行业个人嘉奖。
执业以来,参与办理了众多乐清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并取得良好结果,深受当事人信任。
执业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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