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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如何不被负债 —看看婚姻家事律师如何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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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7 13: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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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宁波
“三八妇女节”又称“国际劳动妇女节”是为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新时代的女性相较传统社会有了更大的权利和自 由,女性地位越来越高,逐渐受到尊重,但是在家庭生活中女性却常常会被扣上“夫妻共同债务”的帽子,有时甚至莫名“被负债”,今天陈律师特地为广大女性朋友送上三八节定制礼物“女人,如何不被负债”。

列夫·托尔斯泰曾有这样的一名经典名言:这个世界上,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却是各有各的不幸。债务风险是最容易让一个幸福的家庭陷入不幸的状况中,特别是近年来因民间借贷案件高发,有关夫妻债务的认定也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因配偶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大额举债,“被负债一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背上沉重债务的问题日益凸显,人民群众强烈呼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那么如何区分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陈律师向你来支招?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 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除了个人债务,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小结:
另外,有人可能会通过假离婚来逃避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这种自作聪明的方法“容易赔了夫人又折了兵”。实务中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处理办法:
(一) 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对于执行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 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部分被执行人通过执行人员的思 想工作,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对于少数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经执行人员多次教育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妨害司法行为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二)迳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
(三)通过审 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
(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陈旭静 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电话18557705377)。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即房地产业务、婚姻家事业务作为自己的主要专业方向,担任乐清多家知名房开的法律顾问,经办大量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在执业过程中,充分发挥心思细腻的特长,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另外还积极参与妇联组织的普法下乡工作,多次开展“以案说法”普法讲座,连续多年担任仙溪镇龙西社区,卓南社区等农村法律顾问及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个人荣誉
2016被乐清司法局评定为先进个人。另外也一直致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公益律师,积极投入于律所的公益普法讲座及法律援助案件,将公益的爱心、普法的激情带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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