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乐清城市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查看: 94803|回复: 1

离婚,怎么分割房子呢?陈律师为您解答!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92) 鸡蛋(0)
发表于 2019-1-26 10: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快速分享:收藏到QQ书签转播到腾讯微博分享到QQ空间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网易微博
来自 中国
结婚买房的方式很多种,有婚前就买好的房、有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的房、还有父母出资买的房…… 这些情形,怎么认定房子的归属? 离婚,又怎么分割这房子呢?

一、婚前买房


二、婚后买房





三、父母出资购房




特殊规定:“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全部房款,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房产,但是,购房行为属于投资经营的情形除外。” 注意:婚后一方以婚前财产购房必须是自住房,如果被法院认定为房地产投资经营行为,比如购买商铺,则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投资经营行为,取得的收益也会被认定为投资经营收益。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在婚后的投资经营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样,“婚后,一方出售个人房产,用出售款继续购房,继续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房产,但是购房行为属于投资经营的情形除外。”也是同一道理。


陈乐丹律师
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

个人荣誉:
于2016年被中国关工委健体中心授予“全国优秀专家志愿者”荣誉称号   
于2017年被乐清市司法局授予“先进个人”荣誉
于2018年被授予“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同年,被温州市律师协会嘉奖,成为乐清市地区唯一一位有此殊荣的律师。

文:陈乐丹律师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9-10-25 12:34:15 来自乐清城市网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不错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Archiver|手机版|乐清城市网 ( 浙ICP备2020043312号-4  

GMT+8, 2024-4-27 02:15 , Processed in 0.039831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