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乐清城市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查看: 1323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普法案例|借车给无驾驶资格者,出现事故谁担责?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8 13:58:1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快速分享:收藏到QQ书签转播到腾讯微博分享到QQ空间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网易微博
来自 浙江温州
平日里遇到亲朋好友借车
车主常常难以拒绝
然而,当对方把车借走后
不幸出了交通事故
而恰巧对方又没有驾驶证
这时候责任如何划分?
1_副本.jpg
案情回顾
      小郑和小李系亲戚关系,小李将车辆出借给小郑使用,小郑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小王受伤,小王将小郑和小李一起诉至法院,要求小郑和小李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小李作为车辆所有人,其知晓小郑无驾驶资格,仍将案涉车辆出借给小郑,未尽到妥善管理及审慎义务,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酌定小李对原告损失承担10%的责任;小郑作为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的驾驶人,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故小郑应承担原告损失的90%。
法官说法
      车主将车辆出借给无驾驶资格的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是否承担责任?
      租赁、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来源:郑州中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侵权请联系(0577) 62566600。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分享到新浪微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Archiver|手机版|乐清城市网 ( 浙ICP备2020043312号-4  

GMT+8, 2025-11-7 06:28 , Processed in 0.047580 second(s), 3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