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乐清城市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查看: 331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二套住房公积金 首付下调为30%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2 11:0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快速分享:收藏到QQ书签转播到腾讯微博分享到QQ空间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网易微博
来自 浙江温州
       我市加大了职工家庭改善型住房支持力度,对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 款的,贷 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40%下调为30%。这是记者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乐清分中心获知的。                     据介绍,日前,温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向各分中心、管理部发布了《关于调整第二套个人住房贷 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型住房供需求,根据温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精神和抄告单要求,对第二套个人住房贷 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作如下调整:缴存职工家庭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 款的,贷 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该政策自今天起执行,在途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

另悉,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 款还款最高年龄不超过65周岁,年龄未满35周岁的新市民、青年人,在县(市)行政区域内购置家庭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 款的,借款人可贷额度在按规定计算后的贷 款额度基础上可附加5万元共富安居额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侵权请联系(0577) 62566600。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分享到新浪微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Archiver|手机版|乐清城市网 ( 浙ICP备2020043312号-4  

GMT+8, 2025-11-10 05:56 , Processed in 0.036927 second(s), 3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