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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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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16:3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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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温州
温州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
热点答疑



01
还贷期间可以申请增加贷 款额度吗?
答:公积金贷 款额度以借款人申请**时核定为准,在贷期间不支持更改。


02
还贷期间可以申请调整贷 款利率么?
答:公积金贷 款利率以借款人申请贷 款时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为依据而认定的,在贷期间不支持更改。如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全国统一的公积金贷 款利率调整文件,则按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03
公积金贴息贷 款置换成公积金贷 款后怎么还款?
答:公积金贴息贷 款置换成公积金贷 款后,未签订内转还贷协议的借款人仍从原已指定的还款银行卡内扣款;已签订内转还贷协议的借款人及配偶,先提取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后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若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均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的公积金贷 款本息,则从借款人原已指定的银行还款卡中划扣当月应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 款本息合计额。



04
公转商贴息贷 款置换后,怎么申请签订内转还贷协议?
答:线上途径:借款人可在“温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线服务-辅助功能-公积金内转还贷申请中办理。
线下途径:借款人及配偶可携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同时前往**地公积金机构办理。  


05

在浙里办申请提取时为什么提示“职工存在未完成的支取信息”?
答:❶每月16日-25日为我中心归集、还款入账结算时间,如在此期间内存在未结算单据,线上发起申请将提醒存在未完成的支取信息。❷职工已成功提交提取申请但事项未办结,再次发起提取申请的,将提醒存在未完成的支取信息。



06

翻建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么?
答:缴存职工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在建造、翻建、大修发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住房参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填发时间;大修住房参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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